论转型期政府诚信的重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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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才可以保证政府不变质,有效维护公众利益。 四、政府诚信的重塑 政府诚信在现代社会诚信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加强政府的诚信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是建立和完善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重中之重。要想推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首先应该搞好的是政府的诚信建设,这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带动中国特色的信用体系建立,意义重大。那么,如何在转型期重塑政府诚信呢?笔者认为,应该从道德教育和法制建设两方面入手,具体来讲,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对公务人员加强以道德为支撑的诚信施政理念教育 政府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府应以民为本,以服务公众为最高宗旨,要公平和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这是建设诚信政府的目标。民本政府意味着首先要做到对社会、对公众讲诚信,要讲实话、讲真话,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应该抛弃以往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旧观念,真正确立为人民服务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理念,政府公务人员不仅要做到对人民诚信,而且还要对人民的合理要求作出及时、高效的回应,不得无故拖延,在必要时还应当主动地向公众征求意见,回答他们提出的相关问题,向他们耐心解释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为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提供方便的途径,增进公众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进而提升政府诚信。
(二)规范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 政府的权力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这个限度就是应该通过宪法和法律的明确授权,而且,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建立有限政府是构筑政府诚信的关键,对于政府依法应该管的事情,一定要管好;对于政府不应该管的事情,不要乱加干涉,因为一个权力无限、权力滥用的政府本身就是对诚信的践踏。政府职能应该主要限于社会管理,主要是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秩序,不能与民争利,任意侵犯私人领域。另外,政府的规模也应该是有限的。现代政府应当以精简、高效为基本理念,要严格控制政府公务人员的数量,防止人浮于事,多头管理的情况发生,做到以岗定编,以编定人,推行岗位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准绳,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依法行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管理的活动。依法行政的本质是有效制约和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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