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新三板退市机制及其完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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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有80几家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新三板,新三板开始承担起以资本市场促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任。 新三板作为“创新板”,为创新公司提供服务,而创新型高科技企业具有极为丰富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很难像主板市场那样制定一套严格的上市标准。那么,较低的准入标准,更需要挂钩于较高的淘汰率。这一点,美国NASDAQ为我们做出了表率。它看轻上市门槛,给更多的企业上市的机会,同时坚持严格的持续上市标准。上市公司如果不能达到持续上市标准,就可能被停牌或退市。据统计,1995年-1999年间,在5000多家NASDAQ上市公司中,共有1179家公司退市;1997-1999连续三年退市公司的数量超过了上市公司的数量。严格的退市约束从制度上保证了NASDAQ上市公司的质量,巩固了投资者的信心。对于新三板,我们力争将其打造成中国的NASDAQ,那么NASDAQ的成功经验便值得我们去借鉴。我们认为,上市门槛不是上市时的门槛,而是保持上市资格的条件,不符合这个条件就应该退。上市环节的条件应该是很低的,只要企业愿意上市,基本上就可以来,关键是上市以后股价的表现,如果达不到最低要求就应该立即退市。因此,严格的摘牌制度既是风险企业创业成败的关键,也是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必然选择。反之,只要不破产,便不会被摘牌,由此导致大量的垃圾股充斥市场,这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形象,而且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可见,建立一套有效的退出机制对于市场的成功运行极为重要。因此,新三板作为股权场外交易平台,更要积极推进退市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新三板挂牌公司退出机制,促进市场优胜劣汰。 二、中国新三板退市机制的基本现状 目前,我国A股市场的退市制度越来越向国际成熟市场靠拢,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组成部分的新三板,要与主板、中小板共同完成优上劣下的互动机制,进行一项具有历史性的制度建设——退市机制。 退市机制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之一,需要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和现有退市制度下,按照市场化的要求逐步推进其改革。目前,关于新三板挂牌公司终止挂牌的标准主要适用中国证券业协会2009年7月6日施行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试点办法》基本沿用主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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