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新三板退市机制及其完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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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报买价来说,如果每股价格不足一美元,且这种状态持续30个交易日,纳斯达克市场将发出亏损警告,被警告的公司如果在警告发出的90天里,仍然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救以改变其股价,将被宣布停止股票交易。“一美元”是NASDAQ判断上市公司是否亏损的市场标准,而不是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据统计,在NASDAQ市场80%左右的股票在上市后的第3年便因公司破产或被购并而退市。可见,在NASDAQ市场上,上市公司退市是一种十分普遍和正常的市场行为。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就新三板来讲,不妨设定在一定期限内,企业的收盘价和交易量都不应低于某个标准。如果某个新三板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一直不能满足股价和交易量的最低标准,则表明市场对该企业的未来已没有兴趣、信心,就应该退市。至于具体细节,还有待于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关政策,进行科学的界定。
论文联盟 wwW.Lwlm.COM (二)对重组上市加强监管,实现新三板退市规范化 “与其淘汰,不如健全”的观念曾一度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资本市场。完善并购重组功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行业升级的政策导向也曾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伴随着创新理念在资本市场的生根、发芽,借壳重组的上市方式并不是救市的良药。正如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所言,现行退市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具体运行中存在较大弊端,尤其是借壳上市式的资产重组大行其道,题材炒作、内幕交易屡禁不绝,既扭曲了二级市场的定价机制和资源配置功能,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的估值标准和投资理念。因此,在创业板上建议实行直接退市制度,有利于避免主板市场上出现的诸多不良行为及其负面影响。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对于新三板市场而言,成功的基本要求应是大进大出,靠市场来优胜劣汰。若亏损上市公司可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永久站立于股市之中,公司一旦上市即成为一艘“不沉的航空母舰”。这种扭曲的机制,不仅使“争发行指标”、做假账等行为有恃无恐,而且进一步降低了对上市公司质量的把关,则市场无法健康发展。因此,在建设并完善新三板的退市机制的同时,应借鉴我国主板、创业板的发展经验,加强新三板退市机制的严格化、规范化,建立快速直接退市制度。但同时需增加交易所对于直接退市的权力和制约,具体包括:一是提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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