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竞争力评价与山东的发展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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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关系。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地方政府不仅在制度执行上有了更大自主权,而且还拥有了制度供给的权利。也就是说,中央政府把一部分法律、政策制订的权力下放给了地方政府。 诺斯悖论认为,政府既有垄断经济权力以增加租金的动机,也有下放经济权力、活跃市场来增加税收的激励。从理论上讲,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政府的制度创新程度取决于租金收入和税收收入之间的均衡。而在当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减少政府的经济垄断、下放权力来活跃市场以及对市场活动的保护上。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活跃的地区,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程度较高。因为在这些地区,政府从激发市场活动中所获取的税收大于政府垄断权力所获取的租金。但在实际上,政府的制度创新活动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如政府声望、政治压力等。 我们认为,政府从事制度竞争的激励主要来自于经济收入。因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投资具有很大的自由度,毫无疑问,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倾向于成本较低的地方。除了由基础设施、人力资本等因素所影响的成本外,交易成本显然也是影响企业选择投资地点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制度的好坏不仅对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本的培养有影响,而且还决定着交易成本的高低。一个地区要实现快速发展,就需要吸引更多的企业前来投资,这就需要一个好的制度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所以吸引投资的竞争从某些方面讲也是制度竞争,各地纷纷出台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就是一个例证。 中国地方政府之间的制度竞争有两个路径,一是执行好中央政府制订的制度。很多法律法规都是由中央政府制订的,对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状况也影响到市场经济的秩序和交易成本。比如合同法的执行情况,对市场经济的秩序就有很大的影响。二是地方政府利用拥有的自主权进行制度实验和制度创新。事实上,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在利用这一权限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进行着各种各样的制度创新,比如广东顺德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浙江的行业协会和民营银行等。政府的效率不仅体现在高效地提供制度和公共服务,就中国的情况而言还体现在不该做的要坚决撤出来。 中国经济正处于转轨阶段,旧的适合于计划经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济体制的价值观和规范系统失去效力之后,适合于市场经济的新规范尚未建立起来。在经济发展的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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