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理论辨析与专家证人心智理性探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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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司法会计理论辨析与专家证人心智理性探究
摘 要:司法会计制度的理论引进是对中国司法者理性与心智的增益和补充。中国特色的司法公平廉洁正义理论,离不开司法会计及专家证人制度的建构和推动,国家政府间的审计、社会企业间的审计内部控制缺失及公司财务舞弊堪忧现状,促进了司法会计及专家证人对涉案本体在程序正义上的支持和实体正义的回归。 关键词:司法会计;法务会计;专家证人;理论;心智 中图分类号:DF7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750(2011)01007305 收稿日期:20100910 作者简介:曾哲(1960— ),男,湖北公安人,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厦门大学博士后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遴选导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行政法学理论和审计法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BXW018) 一、 问题的提出 本文中所指“心智”,非一般语义上的“心灵与智慧”或心理智慧,而是指转型时期国家司法权正当或不当行使中,公民个体及单位、经济组织之间,或者法人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侵害与保护博弈过程的心理或心灵智慧。司法会计的心智是国家法律与司法会计人员职务义务间的心理契约,是一种严格自律和他律的理性的杰作。在司法会计及专家证人制度问题上,无论对哲人还是对凡人,无论对法官还是对当事人,无论对司法会计及专家证人还是对普通大众,无论对法律事实还是客观事实,人们是更相信理论还是更相信心智,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在这个理论创新虽然远不敷用但一般理论却林林总总且各种舶来理论同时向本土心智压来的年代,此类选择更是日显严峻而又不可回避。在全球化的金融危机不断侵蚀人类经济社会的机体时,我们对从国外引进的司法会计理论必须采取理性的态度,不相信或者过于迷信司法会计理论都会导致当事人的心智不全。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使用“司法会计”而非“法务会计”,主要是因为“法务会计是一门涉及将会计资料用于法庭作证或辩论,以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科学”[1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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