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礼仪 树立司法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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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的,心里有“礼”举止才合“仪”。因此,提高礼仪素养,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理念。随着以人为本执法理念和司法为民的落实,如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正义、关怀与威信,这不仅仅是老百姓对人民法院的期望和要求,也是人民法院的不断追求和探索。所以,法院部门应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实践活动,以群众的诉求需要为出发点,以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为立足点,从群众看得见,工作离不开的行为,日常用得上的小事做起。做到一言一行展文明,一举一动树新风,细微之处显品格。对于肩负审判职能的法官来讲,每个人的言谈举止,风度气质不但反映个一人的精神状态,而且直接影响到法院部门和领导的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的质量。作为一名法院干警,首先要加强自身的礼仪修养、增强礼仪观念,掌握礼仪知识。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应主动地习礼、知礼、行礼,时时处处,事事以礼律己、以礼待人,以礼行事,非礼勿行。对一名法官而言,尊重上级意味着服从,尊重同事是一种本分,尊重下级是一种美德,尊重所有人是一种教养。 三、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是规范司法行为在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执法形象问题。规范司法行为,就是要求法官在执法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避免公众对法院执法的公正性产生不应有的怀疑。所以,规范司法行为,不仅包含了程序公正的要求,也包含了形象公正的要求。一个法官,如果说执法形象不佳,比如说,不按规定着装、不按通知时间开庭、执法过程中语言不文明、冷硬横推、态度粗暴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都会影响到老百姓心中的公正。在现代司法理念下,司法为民精神也应当是司法行为规范的一项最重要内容。司法为民,可以说是贴着本土标签的司法理念。当然这项内容也不外乎每个法官的工作作风,以及办案中的公正高效和文明,也就是说,我们所办的每一起案件要真正从司法的角度体现出群众的利益是否得到保障。 四、把握重点环节,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是规范司法行为的保证 规范司法行为,要求法院在执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要规范。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而审判流程管理又是审判工作的中心,因此,在规范司法行为活动中也应该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从审判管理着手。 结合审判实践,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点:一是从立案入手,查摆不足,广泛收集线索。从立案入手就是说要从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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