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推进阳光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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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轻判刑事案件的抗诉、死刑二审案件审查监督以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的抗诉。对超期羁押违法减刑假释等违法监管行为开展监督。” 蒋剑巍代表对吴春莲的观点表示认同。他说:“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欢迎检察院的监督。宁波中院有一项制度,就是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会议,让检察院来监督法院的最高审判决策机构,这本身也是阳光司法的一部分。”而王维斌代表认为,检察监督可以有效制约司法不公,但在实践中,检察监督还要解决群众知晓度不高和如何有效发挥监督机制的问题。 吴春莲代表赞同王维斌的观点,认为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申诉渠道,便利群众申诉,有效拓宽监督渠道。与此同时,她也认为,要着力解决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和监督中的协同性的问题。她举例说,当前一些不法分子企图通过虚假诉讼牟取非法利益,杭州市检察院与公安、法院一起协商,建立了合力打击民事虚假诉讼联动新机制,通过刑事手段制裁严重虚假民事诉讼。“以此来维护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此外,杭州市检察机关还与市环保局合作,共同达成《关于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建立环保民事、行政诉讼申诉案件优先办理,环境公益诉讼、侵害环境案件督促起诉,环保执法监督等新机制。“通过加强监督的协同性来有效破解法律监督中的一些薄弱环节,有效开展监督。” “只有这样,用光合作用为司法的良性发展制造氧气,完成新陈代谢,消弭积弊,保证肌体循环的健康,并最终盛开公平正义之花。”吴春莲代表强调。 代表语录 王立彤代表:在新一年更加复杂的形势下,法院应通过审判工作,体现对道德的崇尚,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应大力推进诉调对接模式,拓宽司法救助资金来源。检察院应加强对公安的法律监督。 许利群代表:“两院”要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减少“雷人”审判案例的发生。要重视提高基层一线法官和检察官的待遇,加强基层办案队伍的建设。 张秀丽代表:建议加强阳光司法、公正司法的社会监督,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让老百姓了解办案的进程。 冯蒋华代表:要杜绝“同案不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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