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古代罗马帝国的葬式及其变化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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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古代罗马帝国的葬式及其变化3
火葬的原则是与犹太一基督教的传统格格不入的。在犹太人和基督徒的观念中,火是地狱里用来惩罚恶人及其他邪恶势力的工具。据文兴的考证,犹太人和基督徒心目中的地狱,其原型是耶路撒冷正南方的一个叫“杰赫纳”(Gehenna)的河谷,该河谷通常被用作焚烧垃圾的场所。由于地狱被与这样一个污秽和邪恶的地方联系在一起,因此它总是燃烧着大火。新约中多次提到地狱之火。耶稣在谈及地狱 时说道:“那里的虫子永远不会死,火也永远不会灭。”他在另一个场合里又说:如果有人责骂自己的弟兄为疯子的话,他“就要受到火狱的惩罚”。他还预言说:“在今世终结时也是这样,天使会出来,把恶人从善人中分开,把他们扔进火炉里,他们将在那里哀号和切齿。”《启示录》的作者在讲到一千年太平盛世过去以后,被释放出来兴风作浪的“魔鬼将被扔到充满火和硫磺的湖里”。有一个文献提到童贞女玛丽亚游地狱的故事,说玛丽亚看到地狱里的大火熊熊,绝望的恶人们正在等待着惩罚。在古代希伯来人的生活中,火也被用来作为惩罚某些罪犯的工具,例如摩西律法规定,与岳母发生性关系者,要同岳母和妻子一起被用火活活烧死。在古代犹太人的习俗中,一般的死刑犯皆用石头打死,而这种更加令人不齿的罪犯却要用火烧死,由此可以推知,火是一种最高级别的惩罚手段。火既然具有这样一种特性,它自然不可使用在善人的遗体上,基督徒据此对异教的火葬采取了拒绝的态度。活跃于2世纪末的教父菲利克斯(M.Felix)在回应异教徒对基督徒葬俗的攻击时,讽刺异教徒的做法自相矛盾:他们一方面为死者加冕,把死者当成神,而另一方面,他们却把自己认为是神的人用火烧掉。他借助屋塔维乌斯的口说道:“对于此点,我更为惊讶的是,你们不是把仍有感觉的人付之一炬,就是为没有感觉的人加冕。”同时期的神学家德尔图良(Tertullian,约160-225年)也大肆讥讽异教的火葬习俗,他指出:异教徒“用最残酷的方式焚烧了死者,然后又用最贪婪的方式向他们喂食,即用火来向他们邀宠,同时又用火来冒犯他们。啊,虔诚的仪式通过残忍的手段来自我取笑!当焚烧祭品给那些已经被烧掉的人时,这到底是献祭还是侮辱呢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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