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古代罗马帝国的葬式及其变化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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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耶稣的葬式直接促成了基督教的土葬习俗,但是基督徒之采用土葬,还有更为内在的原因。首先,基督徒把土葬看作是把躯体归还给大地的最佳方式,这实际上是对“入土为安”这一古老信条的继承。4世纪初的教会作家拉克坦提乌斯(Lucius Laetantius,?-325年)对此评论说:“我们不允许上帝的形象和作品变成动物和鸟类的猎物,我们要把它归还给它所来自的大地。”为了使土葬看起来更加符合自然本性,基督徒常常把它说成是比火葬更为古老的葬式,如菲利克斯就曾借屋塔维乌斯的口反驳异教徒的指责说:“我们并不是你所想像的那样害怕任何来自埋葬方式的损害,我们是要实践古老的和更好的埋葬习俗。”就土葬的外在形式而言,菲利克斯的申辩无疑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其次,基督徒认为土葬体现了对于作为上帝作品的躯体的尊重。在这里,有必要把异教土葬与基督教土葬的出发点严格地区别开来。对于坚持土葬的罗马异教徒和早期犹太人来说,土葬是出于对灵魂的爱护和尊重,因为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的残余还附着于尸体上,如果用火焚烧尸体,就会把残存的灵魂一起毁灭掉:而对于基督徒来说,人死后灵魂就会马上从尸体中逃离出来,因此土葬只是体现了对于肉体本身的尊重,因为肉体是上帝的杰作,不能轻易焚毁。基督徒在上帝的创造中,引申出了一种肉体神圣的思想。肉体不仅是上帝的神圣创造物,它还是更为神圣的上帝的气息即灵魂栖居的寓所,在人类堕落以后,它成了灵魂实现救赎使命的工具。因此,神学家奥利金(Origen,约185~251年)指出:肉体“是我们所尊崇的有理性的灵魂的寓所,我们以适当的尊重把它的肉体器官交托给坟墓。因为理性灵魂的寓所像野兽的尸体那样被毫不尊重地到处抛弃是不对的。”神学家奥古斯丁(Augustine,354-430年)也说道:尽管体面的葬礼只是对活人的安慰而丝毫无助于死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轻易鄙视和抛弃尸体,对善人和信者的尸体尤其不能鄙视和抛弃,因为灵魂已经神圣地使用它作为一切善功的器官和工具。”令早期教父们意想不到的是,当他们在刻意强调死者肉体的尊严时,他们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灵肉整体论(holism)的犹太传统,因为他们坚持认为,死亡一发生,灵与肉就分开了,尽管这种分离也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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