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能源政策:动力、机制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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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源政策的报告中将欧盟能源政策所面临的战略挑战归纳为4点。一是通过对联盟不断增长的对外能源依赖的有效管理来确保能源供应的安全;二是在保证能源设备的安全、质量和有效运转以及町靠的公共服务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联盟内能源市场的整合,加强能源工业的竞争力;三是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纳入能源政策的目标,尤其是通过合理使用能源以及可更新能源资源的研发来实现上述日标。四是加强能源部门的研究与技术开发。④由于欧盟条约没有为能源部门单独订立联盟行动的法理基础,因此,关于能源政策的内容散见于有关对外政策、内部市场和环境政策的部分中,结果导致欧盟能源政策在决策者和产业界之间缺乏清晰的沟通和透明度。报告将安全供应、竞争力和环境保护共同列为欧盟能源政策的三项核心议题,强调加强联盟与成员国之间在能源问题上的合作,强调所有利益群体通过更有效的合作来适应能源发展的需求。 此后,欧盟通过了一系列关于能源政策的重要文件从超国家层面推动能源政策向共同体方向发展。欧盟委员会于1998年12月通过的《能源行动框架计划》(1998-2002)标志着欧盟对其能源计划完成了结构调整,能源政策进入了一个目标明确、协调一致的时期⑤。该计划的基本目标是保证欧盟能源政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性,以期在能源政策的指导下,合理配置欧盟能源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2000年11月,欧盟发表《迈向欧洲能源供应安全战略》绿皮书引发了有关欧盟能源政策和战略的辩论。绿皮书认为,“山于气候变化问题和内部能源市场的创立”,欧洲成员国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使得“一个成员国做出的任何能源政策决定,都将不可避免地对该市场在其他成员国的运作产生影响。能源政策已经具有一种新的共同体特性。”⑥这显示了欧盟正在利用自己强大的经济、政治、法律、行政和形象资源,减少短期市场因素对欧盟能源安全的负面影响,并努力按照自己的利益和规则,建立以自身为核心的跨国能源大市场。绿皮书首先强调,欧盟将越来越依赖外部能源来源;欧盟的扩大也无法改变这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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