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国家(政府)审计准则》比较研究 |
|
|
政府项目审计对政府决策和项目的责任、绩效及运行成本提供独立、客观、无偏见的评估。政府审计同样对股东及社会公众负责,其提供关键信息、帮助改善项目运行与绩效、降低成本、促进决策、完善激励、识别问题的关键与发展趋势。 中版准则的总则说,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审计机关在确定审计项目时应当调查了解国家和地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经济活动情况、政府工作中心、公众关注的事项等审计需求,评估初选审计项目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及公众关注程度、资金和资产规模等。 中美两国审计机关以上表述尽管“语境”不同,但审计理念是相通的,即审计机关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审计监督要为国家治理服务,要为社会公众服务。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有助于实现和保证审计职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执业要求基本相同 无论是美版准则还是中版准则,作为规范审计人员行为的“准绳”,都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业中涉及到的职业道德、独立性保持、胜任能力要求、现场工作流程、审计报告编写和分发等提出了比较一致的要求。整理:WWW.YbAsk.COM 。 如在明确胜任能力方面,美版准则的一般准则规定:从事审计和鉴证业务的人员应该从整体上具备完成任务所需要的足够的执业胜任能力。中版准则第二章规定: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具备本准则规定的资格条件(第十三条)和职业要求(第十四条)。在强调审计纪录方面,美版准则的财务审计现场工作准则规定:审计师必须就每一次审计准备审计纪录文件,以便详细、清楚地了解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包括性质、时间选择、范围以及审计程序执行的结果)、审计证据的获取及来源和得出的结论。审计师的审计记录必须让一个有经验但又没有接触过该审计业务的审计师能够看懂下列内容……中版准则也规定:审计人员应当真实、完整地记录实施审计的过程、得出的结论和与审计项目有关的重要管理事项,审计人员的记录应当使未参与该项业务的有经验的其他审计人员能够理解其执行的审计措施、获取的审计证据、作出的职业判断和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论高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模式的比较与改进 下一个论文: 注册会计师关注:审计过程与审计结果比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