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国家(政府)审计准则》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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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指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审计法律规范体系,规范审计行为,推进依法审计。2010年中国审计署公布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就是落实这一规划的具体体现。问题是,这一规划还提出了“全面推进绩效审计”,坚持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要求。为适应“全面推进绩效审计”的需要,规范各级审计机关绩效审计的行为,有必要在总结我国开展绩效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绩效审计的做法,着手研究制定绩效审计规范。鉴于审计署于2010年刚刚公布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短期内不会再做修订的实际,建议审计署考虑从审计指南层次制定我国国家审计绩效审计指南。地方审计机关也可以结合自身的特点,研究制定绩效审计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规范本地区绩效审计活动。 (二)重视重要审计概念的定义和解释说明 如果说审计准则是审计人员的行为准绳,那么,概念体系则是审计准则的支撑。审计准则是由一系列专门的概念体系组成的规范性文件。对重要审计概念下定义或作解释性说明,是正确理解、把握和执行审计准则具体条款的前提和保障。编辑:www.ybask.Com 。 如果欠缺这些重要概念,就为理解上产生歧义和执行中出现偏差埋下了伏笔。其实,200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若干通用审计准则、专业审计准则对“重要性、审计风险、内部控制”等重要审计概念都有明确定义和解释性说明(是否科学另当别论),因此,建议以后修订审计准则或制定有关审计指南体系时,应该把确定重要审计概念的定义和解释性说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参照美版准则和其他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审计概念体系,以完善我国国家审计准则的相应概念定义和解释性说明,为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准则、审计指南提供便利条件。 (三)进一步规范非审计业务 从美版准则中可以看到,美国审计机关除承担审计业务外,还执行一些非审计业务,如“为政府用途或某些特定情形制定准则、方法、审计指南”、“为立法机关或独立外部组织提供援助和专业技能”、“提供培训、演讲和技能展示”等。对开展这些非审计业务,美版准则通过其“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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