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教科书中法制史内容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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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所谓法律思维也就是合法性思维,是一种按照法律自身的逻辑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优先或者合法性优先,是法治原则和法律理念所必然要求的一种思维方式。能理解法的价值所在,并运用法律思维去理解一些现象,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不仅是中学阶段,到了大学阶段也是要加强的一种现代法治素养。虽然高中教材侧重于叙述法制史,但对于理解法的理念,不管是教科书的编写者还是使用者,都应该透过历史的现象看到法治的精髓,更好地理解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一个漫长而艰难的历史过程的意义所在。 (3)从情感态度价值观来看,新课改以前的教学大纲突出强调爱国意识的培养,对法制意识很少提到,只在教学目标中提到通过历史教学使学生初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具有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意识和人文素养。新课改后注重价值目标的培养,“价值观则是在情感信念和情感态度基础上形成的高级社会情感。”而价值观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是渗透于哲学、政治、科学、法律等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中,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一旦形成便贯穿于一定的历史时期并发挥作用。所以,从法的一些价值观,我们可以提炼出来有针对性的指导我们中学历史中法制史部分的学习。来源:Www.Ybask.Com 。 从法律的角度看,法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比如:秩序、公平、自由、利益等。而法的价值所体现的是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和社会秩序内在要求的规范体系,我们国家主要采用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而作为西方民主与法治的渊源,罗马法是古代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也是世界法律史上最有影响的法律体系之一。不仅积极地影响了中世纪许多国家,推进了西欧法制的发展进程,也对近代以来的法律与法学产生了重大影响。探究西方法律的源头,对于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更好地理解马克思法学,理解当代我国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结束语 构建法治社会,树立法治理念,还要靠制度保障。新课改后教科书的编写有利于当今我国依法治国方针的落实,我们可以看出民主法制内容在教育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在各版本的教科书中已经显现。从依法治教的角度来看,法制内容不仅存在学校纪律建设中,而且进一步渗透到历史学科的具体教学中。新课改后,法制史部分的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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