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分配应该与重建项目有机契合,部分灾后重建资金可以探索招投标竞争方式分配运作。以招投标竞争方式分配运作部分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以招投标竞争方式分配运作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关键要建立与完善招投标的程序及其相应的比选指标体系。为此,我们应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思路,完善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招投标竞争分配运作的制度安排。
关键词: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招投标;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分配
汶川地震灾区的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必须用企业把安排灾区群众就业当作任务,积极性难以可持续;与此同时,有的企业能带来大量就业岗位,其项目却缺乏资金支持。假如对再就业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实行项目招投标分配运作,充分利用市场竞争的手段,让那些项目好、能安排受灾群众就业并能与其签订稳定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在通过劳动、财政、监察等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公正、公开、择优考核后,就可获得再就业专项资金的支持,那么促进灾区受灾群众再就业的专项资金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此,既有效地安置了灾区受灾群众,增加了就业岗位,又实现了企业重建的目的,扶持了灾区企业的发展,可谓“一石二鸟”。也就是说,用招投标方式分配这类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有助于开创“扩大再就业与扶持企业发展和促进重建美好家园相得益彰”的新格局。
(四)以招投标竞争方式分配运作部分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有利于发挥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
在使用对象上,过去财政专项资金传统的分配制度主要针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其资金扶持的范围较窄。lOcALhOST采用招投标运作部分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可以面向全社会各种所有制成份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在地震灾区城镇重建、设施重建、住房重建、产业重建、生态重建、组织重建与市场重建领域,凡是符合各相关资金所规定的使用条件包括以工代赈扶持项目,都是政府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一些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重建项目,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都可以参与申报、投标。在项目选择上,过去财政专项资金传统分配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都不够高,缺乏竞争比选机制,而且还会产生对社会资金的“挤出效应”。而通过招投标程序来分配运作部分重建专项资金,可以按信息对称、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原则选择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重建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实现重建专项资金运作中的“帕累托”最优。
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震灾区城镇重建、设施重建、住房重建、产业重建、生态重建、组织重建与市场重建领域的有关项目。通过招投标程序来分配运作部分重建专项资金,根据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指标满意度来安排资金,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使灾后重建资金“催化”出更多的社会资金来参与地震灾区的灾后重建,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及其它资金流向符合灾区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生态环保政策以及社会发展政策指向的重建项目。这既体现了重建专项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原则,也扩大了灾区重建专项资金调控的范围,放大了灾区重建专项资金的乘数杠杆效应。
(五)以招投标竞争方式分配运作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过去,财政专项资金传统分配的资金流转环节过多,有关方面对财政支出缺乏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的单位甚至自行管理银行账户,并拥有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实际支配权,导致其支出行为的随意性较大,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如何从用好钱管好钱的角度,对权力进行项目制、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是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需要深入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来分配运作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增强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分配运作的透明性,无疑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分配运作的严密科学的招投标制度安排,可以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重建专项资金的运作全过程实行全程“阳光操作”,避免了灾后重建专项资金运作的暗箱和形成滋生腐败的温床。因为,通过招投标办法分配运作部分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搭建了重建专项资金公开性管理平台,提高了重建专项资金分配运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各级人大对财政收支活动进行有的放矢的监督和执法检查,有利于审计部门依法对本级或下级分配运作重建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有利于资助项目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来运作灾后重建专项资金,也有助于防止“跑‘部‘钱’进”现象的发生,避免领导干部在人际关系上不好协调的问题,有助于保护从事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管理的=f部;也有助于他们敢于站在公众面前,真正做到心中没“鬼”无愧,放手大胆地监管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分配运作的全过程。
二、以招投标竞争方式分配运作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适用条件
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引入招投标竞争性分配机制的根本目的是在保障重建项目圆满完成的同时提高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以模拟招投标交易方式,来分配运作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有利于实现帕累托最优。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应该根据其支持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金分配运作方式。也就是说,作为部分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分配的一种新的探索与尝试,招投标竞争仅仅是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分配运作的一种形式。招投标作为一种竞争性的交易方式,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采取竞争博弈方式来选择交易方式的市场行为。一般说来,在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分配运作中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一)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招投标分配运作,要具备开展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与环境。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资金分配、产品购销和工程建设任务都按照指令性计划统一安排。因此,在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灾后重建专项资金安排的计划指向性非常明确,灾后重建专项资金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采用招标投标方式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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