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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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企业的各种对外投资越来越多,企业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超过50%,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1)2008 年1月1日,a企业对b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b企业)50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0 (2)2008年12月31日,a企业按投资比例享有的b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50万元(200×25%):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00000 贷:投资收益500000 (3)2009年5月20日,b企业宣布分配现金股利20万元,a企业考试辅导用书《财务与会计》,中国税务出版社. [4]2009年度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用书《税法(一)》,中国税务出版社. [5]2009年度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用书《税法(二)》,中国税务出版社.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自2008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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