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期限长、流动性低,很多银行都把房地产信贷当作低风险、高收益的金融品种。泰国的金融危机给我们提出了警告。
在1989-1996年的七年内,泰国的住房贷款增加了5倍多,由1989年的1459亿泰铢,发展到1996年的7934亿泰铢。房地产贷款超过了银行总额的50%。与同样遭遇金融风暴的邻国相比,马来西亚投入房地产的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只有29%,印尼占20%,菲律宾占11%。为什么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首先在泰国爆发,泰国房地产泡沫对经济的影响程度高于马来西亚、印尼和菲律宾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银行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房地产贷款的有关规定,从严掌握贷款条件,加大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居民住房消费贷款的监管力度。通过对贷前贷后的严格把关,既支持了优良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和个人贷款,又防止房地产泡沫累积的潜在风险。
3.3健全城市基准地价制度
进一步推行城市基准地价制度,加大地价指数、各类物业价格指数等地价信息的公开力度,为市场交易提供合理的参考价格。基准地价是我国地价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既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工具,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个基础项目。但是目前我国的现状是,基准地价成果公布比例低,使用面窄,利用率低,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政府指导和宏观调控作用。各地对基准地价应用的方向和范围不是很明确,一方面基准地价成果基本限于土地管理部门使用;另一方面,土地管理部门不能积极地将基准地价成果向社会宣传,公开性差,这也制约了土地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蒋益锋.房地产泡沫检测方法述评[j].城市开发,2007,(1).
[2]李涛,伍建平.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评估与预控[j].建筑经济,2008,(5).
[3]谢经荣.地产泡沫与金融危机——国际经验及其借鉴[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