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本系统中,计算机控制预算执行的主要功能是由预算号的科学编号来实现的,指标可批量导入系统。由分散(实拨方式)转入集中支付时:系统管理员或者预算管理部门(预算外由预算外管理部门)修改预算号的拨款方式,由“分散”改“集中”,并调整帐套号,启用“用款计划约束”。
第二步,加强计划控制
1、预算单位编制用款计划(预算单位)
用款计划分为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又分为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计划。由经办人录入→复核人审核。
2、审批用款计划
(1)预算内(业务管理部门):由业务管理部门专管员打印用款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送负责人审批签字→专管员网上审批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申报表交到国库管理部门。
(2)预算外:(预算外管理部门):由预算外管理部门经办人打印用款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送负责人审批签字→经办人网上审批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申报表交到国库管理部门。
(3)国库管理部门:由经办人审核→负责人审批。
注:国库管理部门根据财政资金拨付的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单位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申报表一份留国库管理部门存查,一份送业务管理部门室存根,一份送国库支付中心作为下达额度的依据。
第三步,加强额度控制
额度控制分别由国库支付中心、代理银行、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为代理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专项资金专户的银行机构,下同)操作(见流程图1)。
1、国库支付中心根据用款计划下达授权额度→打印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送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
注:如果是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则形成直接支付的额度,不需下达直接支付额度。
2、代理行根据授权额度通知单签收额度→打印授权额度到账通知单送预算单位。
3、人民银行根据授权额度通知单签收额度。
第四步,加强支付控制(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1、直接支付
(1)直接支付流程(预算单位、业务管理部门或采购管理、预算外管理部门、国库管理部门、国库支付中心、代理银行、人民银行)(见流程图2)。
预算单位从支付申请中的直接支付填写用款申请单
经办人录入→复核人审核→打印“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送财政局主管科室
(2)审批直接支付申请
预算内(业务管理部门或采购管理办公室):由业务管理部门专管员打印(如果是政府采购则由采购办的专管员打印)“预算拨款通知书”送负责人审批→专管员网上审批“预算拨款通知书”→“预算拨款通知书”送国库管理部门。
预算外(预算外管理部门或采购办):由预算外管理部门经办人打印“预算拨款通知书”(如果是政府采购则由采购办的专管员打印)送负责人审批→经办人或专管员网上审批“预算拨款通知书” → “预算拨款通知书”送国库管理部门。
(3)国库管理部门审批
由经办人审核→负责人审批。
国库管理部门根据授权审批规定,视情况报单位领导审批,审批后的“预算拨款通知书”第四联送支付中心办理支付手续。
①支付中心对审批后的用款申请作进一步的处理、核对→打印“财政资金支付凭证”送代理行支付。
②代理行根据支付中心送来的“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登录本系统验证支付凭证,并确认支付→生成“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清单”送人民银行清算→打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预算单位。
③人民银行根据代理行送达的“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清单”进行清算。
注:财政统发工资业务流程为:设定预算号,并下达指标(预算管理部门)→系统生成用款计划并形成额度(支付中心)→系统外生成批量支付文件(国库管理部门工资办)→批量支付数据导入、数据查询修改(国库管理部门工资办)→打印拨款通知书送国库管理部门,并经国库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审核、负责人审批后,第四联送支付中心办理支付手续(国库管理部门工资办)→打印汇总支付令送代理行(支付中心)→生成支付明细,打印批量支付清单一式五份,一份财政管理部门留存,一份盖财政公章给代理行作为支付明细依据,一份给代理行盖章后送人民银行清算,三份给代理行盖章后返回财政(工资办、财政总会计、支付中心总会计)。
2、授权支付流程(预算单位、代理行、人民银行)(见流程图2)
(1)预算单位从支付申请中的授权支付申请用款。由经办人录入→复核人审核→打印“财政资金支付凭证”送代理行支付。
(2)代理行根据预算单位送来的“财政资金支付凭证”登录本系统验证支付凭证,并确认支付→生成“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清单”送人民银行清算。
3、人民银行根据代理行送达的“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清单”进行清算。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按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分别开具《代理银行申请划(退)款凭证》;在区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基础上,按预算单位账号(零余额账户)和款级预算科目汇总填报《申请财政资金划(退)款汇总清单》,按用款预算单位和项级预算科目逐笔填列《申请财政资金划(退)款清单》作附件交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进行资金清算。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1999.
[2] 财政部. 《会计工作基础规范》,1996年.
[3] 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z],2003.
[4] 刘铭达,陈秋华等.《广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践与探索》[m],广西人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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