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论回归祖国后香港的法制           
论回归祖国后香港的法制
论文关键词:香港 法制 法律体系 立法权 司法制度
论文摘要:通过对回归后香港法律渊源、立法、司法制度的描述和分析,试图勾画出香港法制的基本轮廓,以期对回归祖国后的香港法制有一个较为清楚的认识。
离开祖国一百余年的香港回到了祖国怀抱,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建立的,并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运作实施。基本法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构筑了回归后香港社会、政治、法律的基本框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使我国现实的法制建设呈现出新的格局,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实践和法学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对“九七”回归后的香港法律制度进行研究是有重大的现实和理论意义的。
1 一个国家下的两种法律体系
香港原有的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基本法抵触或经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均在回归后予以保留。可见,除与中国主权相抵触的具有殖民主义色彩的法律及直接引自英国的法律外,回归前的大部分法律仍然在回归后的香港有效,构成了回归后香港的主要法律渊源。
由于回归后香港存在普通法等法律渊源,其法律体系必定和中国大陆存在不少差别,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1 大陆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只有在个别情况下,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才具有法律效力,成为法律渊源的一种补充。因此,习惯法在大陆法律渊源中比例很小、意义不大。而判例不是大陆法律的渊源。一切案件都必须按法律的规定审理,作出判决。lOcALhoSt所以,成文法是大陆法律的主要渊源。回归后的香港,判例法(普通法和衡平法)在其法律体系中仍然占有重要位置,而判例法是不成文法,所以不成文法是回归后香港重要的法律渊源。这一点与大陆有很大不同。此外,习惯法,主要是清朝的《大清律例》和传统习惯及香港法律对其内容所作的解释,仍是香港法律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香港法律的一大特色。
1.2 香港法律以“遵循先例”为重要原则。法官在对他审理的案件作出判决时,不仅要考虑到先例,即其他法官在已决案件中对与此相同或密切相关的问题的判决时所适用的原则,而且要受到已有判例的约束,接受并遵循先例确定的原则。这一原则被认为是利用前人智慧,保持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及使法律具有可预测性的必不可少的途径。而在大陆,法官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进行审理,作出判决。其他法官在已决案件中就相关问题作出的判决,只可以作为审理案件时的参考,而不能作为判案依据。
1.3 香港法律秉承注意程序原则。即事先订立一套清楚、公正的程序,凡按这套程序审理得出的结论,必须认定为公正结论。大陆的法律更为注重实体公正,要求的是得到公正的结果,程序的弹性较大。从根本上说,这一点反映了两者在认识论上的差异。
1.4 语言方面,香港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判定法律。两种语言的版本具有同等的效力。在语言上,香港亦体现着“一国两制”。这与大陆是截然不同的。
由于香港的法律渊源、法律原则与大陆存在诸多差异以及存在大部分全国性的法律不在香港适用的情况,使我们有理由认为,香港保留了原有的普通法系传统,使其仍然属于普通法系地区。它与大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下的两种法律体系。一个国家体现了国家主权,而两种法律体系则是“一国两制”在法律制度上的生动表现。
2 香港的立法权
回归前香港的立法权属于港督,而实际上英国控制着香港的立法权。这种带有殖民地色彩的立法权,是绝对应予以摒弃的。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之日起,就建立了属于香港广大居民的立法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香港立法权。
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一方面香港立法权范围十分广泛。除对属国家主权范畴的国防、外交以及其他属中央人民政府管辖的事务无权立法以外,有权在不违反基本法的前提下,就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一切事务,自行制定、修改、废除法律。另一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全国人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实施必要的监督和一定的限制。这种监督和限制表现在:第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虽不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但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备案的手续;第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征询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的条款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在我国,根据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它们和回归后香港所享有的立法权均属地方立法权。但作为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立法权又有自身特点。阐明它们之间的差异,对进一步认识回归后香港立法权的特点是有益处的。
2.1 立法权限不同。根据基本法的规定,除了属于国家主权范畴的国防、外交以及其他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管辖的事务无立法权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自治范围内的一切事务,在不违反基本法的前提下,均可制定法律。
省级人大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抵触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级人大和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均无制定法律的权力。制定法律的权力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这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比省级人大和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的立法权的范围更广泛。
2.2 生效程序不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生效。这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权要受行政权的制约。立法权和行政权相互制约也是回归后香港政治体制的一个特点。而省级人大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有权代表本地方人民的意见,决定该地方的重大问题而不受行政权的制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论回归祖国后香港的法制》的网友还看了:
    [今日更新]让“基础教育”回归到教育的“原生态”
    [今日更新]回归古典政治哲学
    [今日更新]回归学术:新闻传播学的发展之路
    [今日更新]让音乐回归校园
    [今日更新]让足球回归校园
    [今日更新]让国学回归课堂
    [今日更新]让生活走进品德 让品德回归生活
    [今日更新]略论回族文物的伊斯兰文化特征
    [今日更新]让艺术作品回归“艺术”
    [今日更新]Excel多元线性回归在体育统计学中的应用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浅议房屋权属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
    普通论文我国司法变更权的立法与反思
    普通论文制度创新与企业中资本方与知本方
    普通论文关于证券内幕交易罪概念的重新界
    普通论文无意识投案行为的定性
    普通论文《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分担立法
    普通论文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与行政法的
    普通论文论纯粹精神损害赔偿
    普通论文海淀区《检警关系指导规则(试行)
    普通论文人权保障制度的规范依据 ——对宪
    普通论文论我国民事诉讼中合意的理论基础
    普通论文论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理念
    论文
    普通论文[企业管理]论企业网络安全体系的构
    普通论文[简历文档]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刍议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多党制下的政治性腐败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乡镇武装工作述职报告
    普通论文[经济论文]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石家庄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论中国司法调解的传统因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初二作文《假如我能永远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演讲比赛主持词-向党唱支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要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1年银行支行工作总结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逃课保证书
    普通范文[零八零七]旅游系统职工演讲稿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乡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09年信访局网上信访工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参加《法律事务培训班》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2年学校“安全教育活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学生会竞选演讲稿
    普通演讲[贺词致辞范文]简洁的学生获奖喜报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人事管理岗位竞职演讲稿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在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奠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在台儿庄大战胜利六十五周
    普通演讲[生日祝福范文]经典生日短信祝福语
    工作范文
    普通领导讲话[经济工作]县长在全县第一季度经济形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三年级班主任工作计划适用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银行个人先进事迹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保持*先进性论文:谈保持*党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xx市经济运行形势状况分析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校本研修工作打算”学校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对拆迁补偿等问题法治与德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教师创先争优工作总结范文
    普通总结[个人总结]2007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教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乡镇农村镇延长山林承包期
    普通总结[个人总结]2009班主任教师个人工作总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市文化局2010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