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再谈“答辩失权”与“不应诉判决”           
再谈“答辩失权”与“不应诉判决”
笔者的短文《我国民事诉讼不宜引进“答辩失权”》在人民法院报发表以后(见4月6日b1版),陆续收到了一些来自同行专家以及律师、法官等实务界人士的批评回应,其中,傅郁林博士和汤维建教授的相关文章已经刊登出来(因其他来稿所谈观点在4月20日汤维建《答辩失权是大势所趋》一文中均有所涉及,故不再一一刊登——编者注)。笔者从这些反响中获得了不少教益,以此为机缘又对自己的观点做了一点更仔细的检讨。看来,笔者在上述短文中虽然已经把“答辩失权”限定在“不应诉判决”的含义之内,但一般地说“不宜引进答辩失权”恐怕还是有点问题的。因为在承认被告答辩的性质既可以被理解为权利、又可能被理解为义务的情况下,“失权”的表述往往意味着某种理论上更为狭窄的预设(即在逻辑上首先就潜在地排斥了“义务”的理解)。另一方面,笔者既然也主张应尽可能地引导被告答辩,在制度设计上就存在着引进诸如在特定的案件类型或程序场景中采取费用负担的适当转嫁来间接地强制答辩等方法的余地。在这一点上,笔者在上述短文中所做的探讨确实还有待深入或细化。
不过,多数批评似乎还没有充分地留意到笔者所强调的一个关键性论点。这就是如果要引进英美式的“不应诉判决”来强制被告答辩,在我国民事诉讼的框架内存在着原理性、结构性的障碍。
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上,“公开审判”除“文革”中的短时期以外始终是一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此原则的指导下,即使是在改革开放及1982年最初的民事诉讼立法以前,民事司法实践中早已形成了“作出实体判决必须经过开庭审理”这一得到普遍遵循的惯例或不成文规范。LOCAlHosT以至形容审判方式改革前原有诉讼模式的特点有“不下判决不开庭”一说,换言之就是如果只能判决结案,哪怕是走一下形式也要经过开庭。所以,虽然是立案时就可能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案件,程序上也需要经开庭审理之后才能作出缺席判决。特别是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以来,司法实践中的开庭审理接纳了“公开、口头、对席、直接”等各项程序保障原理,逐渐走向实质化。我国民事诉讼也由此真正开始形成了以庭审为中心的程序结构。开庭审理作为作出实体裁判的必要程序前提,可以说既是一种有着历史的“路径相关”而在司法实践中约定俗成的规范,又构成了审判方式改革以来推进程序保障的一项重要成果。而在这样的制度框架内引进“不应诉判决”,如果仍意味着不经开庭审理、仅以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答辩为由就作出败诉的实体裁判,则其很难获得正当性且又缺乏可行性的结局是显而易见的。至于对没有“不应诉判决”就会使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都成为具文的观点,笔者在前述短文中已经正面讨论并明确地给以了否定,这里不再重复。
作为上节所述原理和结构的一个来源,大陆法系的主要国家均以“公开审判”(或相类似的“对审”)作为宪法上的诉讼原则,确立了作出实体判决必须先经过开庭(或称“言辞辩论期日”)的程序规范。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即德国民事诉讼是否存在所谓“不应诉判决”呢?
自1976年通过《简化与加速诉讼程序的法律》后,除传统的“早期指定言辞辩论期日”这一程序进行方式外,德国民事诉讼导入了两种准备程序,即“用于准备的辩论期日+主期日”以及“书面的准备+主期日”,从而形成了三种程序进行方式并行的诉讼结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72、273、275、276条)。制度上原来允许随时提出主张和证据等攻击防御方法,而导入准备程序之后,到一次开庭即终结案件的主期日之前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和证据原则上都必须固定下来,不得再随意提出新的攻击防御方法了。这就是将所谓“随时提出主义”修改为“适时提出主义”的原则转向。在上述第一和第二种程序进行方式中,虽然在指定的首次辩论期日前都设有答辩期,但因很快就会开庭举行言辞辩论,因此对被告不答辩均未规定任何制裁,只是在被告或原告无故不出庭的情况下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第330、331条第1、2款)。不过第三种程序进行方式即书面准备程序却另有其特色。诉讼系属之后,如法官根据案情决定采用这种方式,则暂时不指定言辞辩论期日,而通知双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间内通过向法院及对方提交书面来交换主张和证据,展开攻击防御。到法官认为准备已就绪时才指定开庭辩论的主期日,到此阶段双方当事人原则上不得再提出新的主张及证据。在这种准备程序中,由于连言辞辩论期日的确定都依赖于双方不见面情况下的书面提出与交换,被告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诉状作出起码的回应就成为程序得以进行下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起点。为此,德国民事诉讼法第331条第3款规定,如果被告未在诉状送达后两周内的不变期间内以书面作出是否实施防御或攻击的意思表示,则依原告的申请可以不经言辞辩论而对被告作出实体裁判。在我国,一些学者就是据此认为德国民事诉讼制度上也存在“不应诉判决”的。

对于这一问题有几点需要详加辨析。首先,不经言辞辩论而作出实体裁判的情形不是一般规定,而只限于书面准备程序这种特殊的程序进行方式;其次,德国民事诉讼法的条文对这种情形使用的仍是“缺席判决”的名称(包含第331条的第三节标题就是“缺席判决:vers umnisurteil”,331条前两款规定的是言辞辩论期日被告不出席的后果,第3款关于书面准备程序的规定中“裁判”一词德文为“entscheidung”,原意是“决定、命令、裁决”等而完全没有“不应诉”的含义);再者,被告只需在两周的不变期间内表示自己是否有进行攻击防御的意愿即可避免这种裁判,无须作出实质性的答辩,法官还应为被告另行规定不少于两周的答辩期间(第276条第1款);最后,针对未经言辞辩论的实体裁判,被告可以提出书面异议(第338条,德文为“einsprush”,原意是“障碍、阻却”等),法官接到异议后应指定一个言辞辩论期日来审查是否存在被告异议所主张的阻却事由(341条a),经言辞辩论如判断异议有理,则已做出的实体裁判失效,程序回复到可以重新选择三种进行方式的起点状态(第342条)。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德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再谈“答辩失权”与“不应诉判决”》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浅谈“监狱行刑悖论”的法律社会学分析
    [免费范文]浅谈“大学工”体制下思政课教学应协调好几个关系
    [今日更新]八年级作文:谈“秀”
    [今日更新]浅谈“英国文化里更多的是男子气魄”
    [今日更新]再谈新文学旧书
    [今日更新]浅谈“为人师表”的语言美
    [企业管理]浅谈“职业资格证考试热”对资格考试管理的启示
    [今日更新]浅谈“通过议论文阅读”指导写作
    [今日更新]浅谈“水墨画”命名
    [今日更新]田晓菲谈“学术研究”和“文学评论”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的
    普通论文规范刑法学视野中的农村基层组织
    普通论文简论对我国缓刑适用条件的理解
    普通论文浅析新《公司法》的法定竞业禁止
    普通论文试论行政法视野下的城管职权整合
    普通论文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及
    普通论文完善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初探
    普通论文商标侵权与我国OEM发展的路径
    普通论文明清判牍中的“情理”
    普通论文中国辩诉交易制度的设置
    普通论文试论未成年人罚金刑制度的适用性
    普通论文二审离婚案件中有限产权房屋的处
    论文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对建立涉法上访工作长效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实施建设项目内部审计方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果戈理、鲁迅《狂人日记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信息化条件下企业人力资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造价师考试内容速记顺口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中国古代诗性智慧之根美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红糖在养鸡生产中的五个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汇编语言课程教学改革探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2年乡镇基层组织建设
    普通范文[申请书]文秘工作人员转正申请书
    普通范文[零八零六]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及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如何当好新形势的村支书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加强小型工程建设项目联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胡锦涛在全国劳动模范和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公路机械工程局事迹材料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0年上半年大学生预备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在新生“*夏令营”闭营仪式
    普通演讲[学生演讲稿范文]知识就是力量
    普通演讲[商务礼仪范文]请柬写作的注意事项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2007级军训动员会上的讲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2012年酒店厨艺大赛开幕词
    普通演讲[婚丧致辞]订婚主持台词
    工作范文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如何遴选适合你公司的培训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2007年团区委“四五”普法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对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棉短绒市场简评与预测
    普通总结[工作汇报]×镇办事处民营经济工作汇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胡锦涛主席在清华校庆上10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从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谈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女大学生村官现状调研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工作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信调股股长竞聘演讲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