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吴美娥:《两岸死刑制度之比较研究--从死刑存废观点》,中国文化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12月,第83页。
[6]雷敦和主编:《台湾反对死刑》,辅仁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4页。
[7]苏友辰:《废除死刑及替代方案》,台北,刑事杂志社,第51卷,第3期,第117页,2007年6月。
[8]台湾“司法院”编:《刑事诉讼新制周年专刊》,第3页。
[9]雷敦和编辑:《台湾反对死刑》,辅仁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4-235页。
[10]吴美娥:《两岸死刑制度之比较研究--从死刑存废观点》,中国文化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12月,第184页。
[11] 雷敦和编辑:《台湾反对死刑》,辅仁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7页。
[12] 2010年5月,台湾“监察院”历经7年调查,认定14年前涉嫌奸杀谢姓女童并已被枪决的江国庆恐有重大冤情。当年军方在调查此案时,对江进行连续37小时讯问,包括关禁闭、疲劳讯问和诱导讯问等违法手段。法院根据其自白判定死刑。而遇害女童身上采得的阴毛囊dna鉴定与江国庆不符,此物证却未提上法庭。参见《军方冤杀士兵震惊台湾》,载《环球时报》2010年5月14日。为了破除军事审判的黑箱作业,并使台湾的司法走向一元化,“立法院”于1999年对“军事审判法”作了重大修改,“军事法院”宣告死刑的判决,应依职权送“最高法院”审判。这彻底根除了以往军事审判制度的草率及暗箱操作。谢启大:《台湾地区的司法状况及法律改革》,载崔敏主编:《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三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89-390页。
[13] 雷敦和编辑:《台湾反对死刑》,辅仁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33页。
[14] 雷敦和编辑:《台湾反对死刑》,辅仁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43页。
[15] 台湾“司法院”编:《刑事诉讼新制周年专刊》,第3页。
[16] 谢启大:《台湾地区的司法状况及法律改革》,载崔敏主编:《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三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89-390页。
[17] 许福生:《刑事政策学》,三民书局2005年版,第361页。
[18] 雷敦和编辑:《台湾反对死刑》,辅仁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5页。
[19] 许福生:《刑事政策学》,三民书局2005年版,第267页。
[20] 吴志光主编:《生活在一个没有死刑的社会》,辅仁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29页。
[21] 陈追撰稿、陈涵审查:《刑事执行之研究》(上),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研究发展项目,出版时间:1992年,第314页。
[22] 吴志光主编:《生活在一个没有死刑的社会》,辅仁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页。
[23] 在周峋山一案中,“最高法院检察署”于1998年10月14日将案卷呈报“法务部”之前,根本未曾确认周峋山及其辩护律师是否已经收受判决书,而“法务部”在次日即由部长核定死刑之执行。10月19日,周峋山声请提起非常上诉,并声请停止执行死刑,“最高法院检察署”于翌日上午即驳回周某之非常上诉声请,并于该晚将周某执行死刑。周峋山之辩护律师则在周某执行死刑之翌日,始收受确定判决之送达。 在莊清枝与菲律宾国民burgos一案中,时任“法务部长”城仲模,不仅只花了三天或一天之时间,即核定该二人死刑执行,且“法务部超乎快速的执行死刑”,亦让死刑犯之家属及辩护人“几无提起非常上诉或再审之可能性。” 参见吴志光主编:《生活在一个没有死刑的社会》,辅仁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8-29页。
[24] 参见吴志光主编:《生活在一个没有死刑的社会》,辅仁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30页。
[25] 杨国文:《死囚声请释宪“政策技术干扰”》,《自由时报》2010年3月28日,第b3版。
[26] 陈志贤:《震撼行刑!法部枪决4死囚》,《中国时报》2010年5月1日,第a1版。
[27] 参见[英]罗吉尔•胡德:《死刑的全球考察》,刘仁文、周振杰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9页。
[28] 《时报周刊》2010/3/12-3/18,第23页。
[29] 台湾“法务部”《法务通讯》第2488期,2010年4月15日,第1版。
[30] 许福生:《刑事政策学》,三民书局2005年版,第589页。
[31] 许绍轩:《军事监狱 90年起就无死刑》,《自由时报》2010年4月5日,第a5版。
[32] 参见吴美娥:《两岸死刑制度之比较研究--从死刑存废观点》,中国文化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12月,第109页。2008年和2009年两项为本文作者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33] 徐文宗:《台湾十年死刑面面观》,载陈泽宪主编:《死刑--中外关注的焦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9-190页。
[34] 2010年4月30日被执行死刑的张俊宏、洪晨耀、柯世铭、张文蔚四人均为杀人犯。
[35] 陈志贤:《废死联盟:不执行死刑不违法》,《中国时报》2010年3月11日,第a4版。
[36] 薛钦峰、翁国彦:《法务部长一定要执行死刑?》,台湾《司法改革杂志》第76期,第33页。
[37] 李永盛、林如昕:《有人肯定积极任事 有人批违法》,《中国时报》2010年3月11日,第a4版。
[38] 郑宗玄:《下任部长 废不废死刑先讲》,《联合报》2010年3月12日,第a27版。
[39] 李庆雄:《法务部长不是四审法官》,《中国时报》2010年3月12日,第a24版。
[40] 吴景清:《法律安定性 不容遭破坏》,《联合报》2010年3月12日,第a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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