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认定车辆贬值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认定车辆贬值损失
[内容摘要] 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已成为交通事故案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笔者认为,车辆的贬值损失在性质上应当属间接损失,有相关的法律可以引用,故可以得到法律支持,至于损失的具体数额可以参照现有的司法鉴定程序加以评定。承认和保护车辆的贬值损失是大势所趋,亦是财产损害赔偿制度进步的标志之一。

    [关键词]  车辆贬值损失  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  
    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其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经济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车辆经济价值降低则称为车辆的贬值。从《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文来看,并没有设立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那么,对因事故而造成汽车贬值的损失是否应该支持,司法实践中有二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不应当支持,这种意见认为:首先,不是所有车辆发生碰撞后都有贬值损失,如刮、蹭等轻微的损伤,经过修理后可以完全恢复,有的部件如车灯、车门等更换后也可以完全恢复。其次,车辆的“贬值损失”数额很难确定,实践中,一般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但车辆修复后的价格,不仅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还依赖于评估人员的经验判断。市场因素的多变性和不可控性,加上评估人员的主观因素,各方当事人很难对此达成一致意见。第三,车辆的贬值损失是在未来可能发生的间接损失,这种差额只有在交易过程中才会产生,若不进行交易,就不存在损失。最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后,针对受损车辆本身的赔偿,一般是修复车辆至正常使用状态即可,即只赔偿车辆的修理费,不赔偿所谓的“贬值损失”。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应当予以支持,这种意见认为:首先,事故车辆虽然经过维修,但很多方面都将受到影响,车辆的使用价值受到损害,这种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其次,车辆贬值损失是现有财产价值的减少,属于直接损失,而不属于可得利益减少的间接损失。车辆被撞坏尽管经过修复,但车辆因此贬值是显而易见的,不能以交易与否为标准。最后,财产损害赔偿的首要原则应该是全面赔偿原则。只要损害与侵权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有多少损失,赔偿多少,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该予以赔偿。
    笔者对此问题有如下看法:
    首先,笔者更倾向于车辆贬值损失应该为间接损失。虽然有人认为,直接损失是权利主体现有财产价值的减少,而间接损失是权利主体可得利益的落空。而当车辆发生事故后,虽然经过维修,但车辆的性能、操控性、安全系数通常会受到影响,车辆的使用价值会有所下降,也就是说,事故发生后其估值偏低是不言而喻的,因此,车辆贬值损失应该为直接损失。但笔者认为该观点不妥,这是因为:第一、法律上并没有给出一个划分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的具体标准,故前述观点的理论基础并无较充足的说服力,也正是因为如此,某些损失到底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在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各地司法实践也不尽统一。第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即通常所说的交强险条款,下同)第十条第三项明文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可见交强险条款已经明确将财产贬值损失归于间接损失,虽然交强险条款在形式上是格式条款,但该条款又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格式条款(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对交强险条款都没有选择余地)。因为该条款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代表了国家立法机关的态度,故笔者认为参照交强险条款的规定将车辆贬值损失认定为间接损失更为妥当,更有被各地司法机关认同的理由。
    其次,虽然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权威机构就车辆的贬值损失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科学评估,但这并应该成为不支持贬值损失的理由。这是因为,首先,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客观上已经产生了贬值,数额大小难以确定并不能否认车辆贬值这一客观事实的发生,是否会进行二手车交易更不能成为否定车辆贬值的理由。其次,车辆贬值损失可以通过评估鉴定机构加以评定。在司法实践中,事故车辆的修理费往往也需要通过价格认证中心评估确定,因为实际修理费用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
    美国司法制度对媒体审判报道
    从赵作海案看我国的司法制度
    从《水浒传》看封建司法制度
    从《金瓶梅》看明代司法制度
    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方向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实践教学
    中国司法分治——乡村司法
    规范司法礼仪 树立司法形象
    中国式能动司法与美国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