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上行周期政府投资退出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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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了资产价格泡沫的滋生。因此,政府投资在经济上行期适时退出,一方面避免了地方政府由于偿债压力推高地价以获取收益,另一方面部分民间资本可以进入政府投资退出的领域,民间资本从中找到了投资渠道,资产价格泡沫的压力也就大大降低。同时,民间投资的效率相对较高,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后续动力,拉长了整个经济的景气周期。 政府投资适时退出为银行贷款安全提供了保障 对于一些重大基础建设项目,涉及资金量较大,政府财力往往难以承担。为解决有限的政府财力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高额投资需求形成的矛盾,各级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进行大量的债务融资活动,而其中绝大部分以银行贷款的形式存在,这给银行信贷资产安全带来了较大风险隐患。 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存在过度负债行为。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6月末,中国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达7.66万亿元,再加上在债券市场发行的城投债、财政部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7552.5亿元,地方政府公开可以计算的总债务达到8.42万亿元。根据审计署对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的2009年度审计情况,其中有7个省、10个市和14个县本级债务率超过100%,最高的达364.77%。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水平总体上处于可以承担的水平,但部分地区债务率超过200%,部分地方政府存在过度举债行为,债务规模已经超越其在债务存续期间的偿债能力边界,银行信贷安全无法保障。 二是政府融资平台的法律风险。地方政府出具的担保或提供的变相担保,如还贷承诺函、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政府控制的其他收益权利质押等,均不同程度的存在法律风险。 因此,从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角度,经济上行期政府实施投资退出就更显必要。从总量层面看,政府投资退出后,政府债务率降低,政府偿债能力增强,降低了产生金融体系不良贷款的风险。从个体层面看,政府投资退出后,单个投资项目的贷款得以偿还,银行信贷资产安全得以保障。即使项目贷款由非国有公司承接,也便于金融机构通过贷款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形式实施信贷退出。从政策风险层面看,经济上行期政府投资适时退出,避免了投资膨胀导致经济过热以及由此引发的宏观调控,如开发区撤销、土地批租整顿、固定资产项目清理等所带来的银行信贷风险。 结论与政策建议 经济上行周期政府投资应当适时退出 相对于民间投资,政府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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