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小说的“团圆”之趣与传统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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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团圆”之趣是中国古典小说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学现象。所谓“团圆”之趣,是指小说创作追求一种大团圆的结局,又称“凤尾型结局”,共分为七类:梦圆式、仙化式、复仇式、再生式、冥判式、调和式。不管有多少种样式,故事最终都有一个美丽的尾巴、完美的结局。尤以婚姻爱情题材的作品最为盛行,基本摆脱不了相爱男女由于受到自然原因如生离死别或家庭、门第观念等社会原因阻碍而无法结合,历经众多苦难和艰辛最终得以长相厮守的模式。这种现象存在于小说发展的各个阶段,在宋以后的戏曲小说中大量出现。尽管《红楼梦》、《水浒传》等名著没有以大团圆结尾,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古典小说中追求“团圆”结尾的仍占多数,此种文学现象值得深入探讨。 对于“团圆”之趣的存在,一直以来人们的争论不休,褒贬不一。梁庭楠在《曲话》中说:“《桃花扇》以‘余韵’作结,曲终人杳,江上峰清,留有余不尽之意,于烟波缥缈间脱尽团圆俗套。”鲁迅先生在《论睁开了眼看》中说:“中国的文人,对于人生——至少是对于社会现象,向来就没有多少正视的勇气……从他们的作品上看来,有些人早已感到不满,可是一到快要显露缺陷的危机一发之际,他们总是要即刻连说‘并无其事’,同时闭上了眼睛,便看见圆满……因为凡事总要‘团圆’正无需我们急躁。”而与此相对的态度,王国维则提出了对“团圆”之趣表示赞同的观点,他在《红楼梦评论》中说“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此乐天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团圆”之趣的形成要从历史和社会的角度找原因:从历史和社会的角度来看,社会生活并非随人心愿,圆满无憾,“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而且“人生在世不如意者十之八九”、“抽刀断水水常流”等诸多的现象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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