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教师应该学点逻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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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不住脚的,授课教师不以为然。笔者接着说:“按你的逻辑和处理方法,我完全可以把第一题也说成是对的——画一个正方形,问学生,这两条边相等吗?那两条边呢?四条边都相等吗?无疑,学生都会认为是对的,在得到正确回答后再追问学生第一题对吗?这样就可以得到第一题也是对的,这个结论当然是荒谬的。”授课教师似乎有点委屈…… 二、小学数学教师应该学点逻辑学 什么是逻辑学?我们这里讲的逻辑学,主要是指形式逻辑。之所以主要讨论形式逻辑,是因为小学数学教师接触的数学基本属于初等数学,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初等数学,即常数的数学,是在形式逻辑的范围内活动的,至少总的来说是这样;而变数的数学——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微积分——本质上不外乎是辩证法在数学方面的运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74、175页)。 “逻辑”一词,我们在生活中常见、常用,但往往在不同的语境下有着不同的意义。大体有如下几种: 1 某种具体的理论、观点、认识等。比如“要按他的逻辑,你根本没必要去”。这里的逻辑就是“他”所持的某一理论、观点等。这句话完全可以改为“要按他的观点(或理论),你根本没必要去”。 2 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比如“根据历史发展的逻辑,人类社会总体上是不断向前的”。 3 思维的规律。比如“你的这些观点不合逻辑”。 4 逻辑学。比如“数学老师要学点逻辑”。 就其本意而言,逻辑即是指规律。汉语“逻辑”一词系英文“logic”的音译。而logic又源于希腊文logos(逻各斯),logos的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事物的普遍规律。事实上,上述四种关于“逻辑”的用法,除了最后一种是指一门学问外,其他都有“规律”的意义。规律就是指某种必然性。以上述第2条为例:是人类社会,就必然总体上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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