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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理 孰轻孰重           
情理法理 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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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理 孰轻孰重

 法理性是电视法制节目的灵魂和本质特征。优秀的电视法制节目往往是故事性和法理性的统一,但在新闻实践中,“法理性”往往被忽视或弱化,“故事性”常常成为电视法制节目的立命之本或选题的一大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固然大量的婚恋家庭、财产遗产或性爱情爱等问题引发的刑事或民事案件纠纷可以纳入法制节目议程设置,这样的选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故事性”“悬念性”和“趣味性”,但在报道这类案例或事件时,不少法制节目却将法理性问题淡化或“丢”在一边,仅以一种社会新闻报道视角,关注案件报道中所反映的伦理道德、奇闻轶事的轰动效应以及社会风尚等,甚至连一些不属于法律问题的事件或纠纷也常常登入“法制节目”殿堂。比较典型的如重庆卫视品牌法制栏目《拍案说法》2010年5月21日的《替夫寻妻》节目。可以说,这期节目完全是从“伦理道德”角度制作的,意在赞扬“王宝钏”式传统女性之“贤德”行为与大义之举的社会新闻报道。以下是《拍案说法》栏目上网的关于《替夫寻妻》节目的内容“简介”或“广告”。
  床下一封神秘的信件,揭开了一个惊天的秘密,身患绝症的丈夫,留下最后的心愿,由谁来完成?难堪的寻找,让女人痛苦绝望,怎样的决定让众人为之动容?看《拍案说法》,听咏秋讲述:替夫寻妻。(拍案说法 2010-05-21)
  该节目的内容提要充满了悬念和煽情,自然是为了吸引观众的注意,也很正常,讲述一个寓“法”于乐的跌宕起伏的故事,也本是法制节目吸引观众眼球的艺术。然而,《替夫寻妻》节目的报道视角和价值选择出现了问题,也就是说这期节目本应该做成具有深刻的法理性、针对性及警示意义的电视法制节目。然而由于采编人员追求一个“好看故事”的传播理念和价值取向,避重就轻,有失偏颇地选择了伦理道德视角,即宣传、赞扬“后妻”的贤德行为——替身患绝症的丈夫寻找曾经被拐而失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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