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法典的编纂看当下的民法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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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简单的贯彻,但是民商事总纲的价值是否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立法指导思想是否通过一个简单的总纲能够全面的概括和体现?这种方法是否会得到实质的操作?是我们要思考的内容。 三、从各种观点浅论当下的民法意识 民法典的编纂在民法学界掀起了一股理论研究的热潮,关于民法典编纂的各种学说和理论研究成果很多,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现今我国民法方面的相关研究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学者们从大陆法系的民法模式中能够有效的汲取先进的理论思想,反思民法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民法典的编纂更能够有效地促进民法理论的学习和深入研究。 目前在我国,不容忽视的现状是理论研究的高端化和民众民法意识淡漠化的巨大反差,正如反对制定民法典的学者所坚持的思想一样,民法对于我国民众来说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受传统法治思想的影响,提到“法”大家想到的最多的是“开刀问斩”,我国古代所有的法律关系都是以刑法作为其强制力保障的,民事法律关系也是通过刑事制裁来达到其保障的目的,民法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民众对于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责任的认识是相对困乏的,我们现有的民法是一百多年前从西方引进的,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国至今没有形成本土的法律文化,很多制度是盲从吸收而来,造成的观念冲突也是频频发生,从现有的状况分析,民法观念在我国的普及还是远远不够的。 结语 法学家江平曾说过:“20世纪是民族主义的时代,现在我们更应该讲民主主义”,“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有宪法不等于有宪政”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江平不但在专业领域内为法学现代化、国家法治化鞠躬尽瘁,而且持续在专业领域之外为社会公正,为中国深层次的改革大声疾呼,今年初,在法学界为他庆祝八十大寿时,他说:“严格说来,改革30年我实际上做了一个我分内的事情,就是为了私权而呼吁!”1872年春天耶林在维也纳“为权利而斗争”的呐喊,是现今无数民法学家所秉持的民法精神和态度。民法的发展离不开本土的认知,离不开民众的民法意识,这样看来,民法在我国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梁慧星.我国民法典制定中的几个问题[J].法制现代化研究,2008,(10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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