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美学”的兴起与康德美学的黄昏(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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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quo;。显然,该观念是“趣味”得到纯化之后的理论层面的总结,它反倒以无关乎伦理和实践为其基本定性,这真的是非常有趣的历史嬗变。 这样,“审美非功利”就是指主体以一种放弃功利的知觉方式对对象的表象之观赏。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主体放弃同对象的利害关系,也就是对所观照对象的质料方面失去兴趣,而更为关注审美对象的纯形式方面。当康德将这一点纳入“审美鉴赏”的首要契机时,他说:“审美趣味是一种不凭任何利害计较的愉悦或不愉悦对一个对象或一个表象方式做判断的能力”, 这几乎是奠定了欧洲近现代美学的一块基石。这是由于,康德的纯粹主观的审美界阈,是建立在所谓“自然”与“自由”世界的先在断裂的基础上的,在美学史上他也最终圈定了审美活动隔离于理性认识和道德实践。在审美契机的“主观的非功利性”、“无目的的和目的”之规定当中,审美从而成为独立自存的“自为存在”而把真理和道德排除在外,更与关乎利害的目的根本绝缘。同时,艺术之所以获得“自律”(autonomy)的规定,也是由于审美获得了“无利害”的特性,所以,当“美”的特质附加在“艺术”之前时,艺术才能最终脱离技艺活动而独立存在。 然而,这种观念的孳生和蔓延,显然是同“高级—低俗”的社会趣味分化的历史境遇相关。这是由于,康德美学始终持一种“贵族式的精英趣味”立场,这使得他采取了一种对低级趣味加以压制的路线,试图走出一条超绝平庸生活的贵族之路,从而将其美学建基于“文化分隔”与“趣味批判”的基础之上。 的确,在康德所处的“文化神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圣化”的时代,建构起以“非功利”为首要契机的审美判断力体系自有其合法性。但是,“雅俗分赏”的传统等级社会,使得艺术为少数人所垄断而不可能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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