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美学”的兴起与康德美学的黄昏(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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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因而,审美的“独立存在”、“自满自足性”便同大众文化和生活的“实用性”相互对立,前者也就被后者相应地消解了。这意味着,“生活实用的审美化”造成的后果是,康德意义上“审美非功利”观念必然面临着理论上的窘境。正如布尔迪厄在《差别》(Distinction,1984)中所认为的那样(这本书的幅标题就是“对趣味判断的社会批判”),大众对文化作品的批判源起于一种和康德美学截然相反的“美学”(实际上就是一种大众感知方式),大众美学是一种“自在的美学”。这种“自在的美学”以其功利性的诉求,显然是在逐渐侵蚀着非功利的“自为的美学”的领域,这种“自为的美学”最重要的奠基者无疑就是康德。 三、反康德美学之二:“有目的的无目的性”对“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在“审美非功利性”的基础上,康德独创性地赋予审美判断的“第三契机”便是:“美是一个对象的合目的性的形式,只要这形式是并不凭一个目的的表象而在对象上被感知的。”所谓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purposiveness without a purpose),正是康德对审美判断的另一重要规定,这一规定在“日常生活审美化”那里亦遭到了置疑。 这里便涉及到“合目的性”的问题,这种“目的观”往往由“善”的观念而来。“合目的性”,简言之,就是事物形式(结果)与概念(原因)相一致对主体所显示出的状态,这显然先在设定了“合目的性”仍是客观对主观的符合,在主客两分基础上的符合。这种合目的性又可分为“主观的合目的性”与“客观的合目的性”,而审美判断则显而易见属于“主观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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