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超对接需生产流通并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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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统蔬菜流通方式相比,“农超对接”在蔬菜价格大幅波动过程中体现出一定的特点和优势。但是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面临着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和超市动力及能力不足等问题。未来推进“农超对接”,需要在明确定位、主体、目标的基础上,将政策扶持重点从生产转向生产与流通并重,形成“抓两头、促中间”的政策格局。可追溯体系,具备较好的基础和条件。 一、 当前实施“农超对接”存在的主要问题或障碍 尽管“农超对接”在稳定部分蔬菜品种价格、减少流通环节、保障农民收益和促进食品安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从目前我国的企业,超市的投入回报明显不对称,因此扩大“农超对接”缺乏足够的动力和能力。 此外,在对企业、超市投资建设物流中心、冷链系统、配送中心、检测中心等设施的投入扶持,一方面提供专项补贴、贷款贴息、税收等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对其日常运行费用,特别是与食品安全和可追溯系统有关的检测中心、信息系统等也纳入补贴范围。[论文网] 三是进一步制定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消除以任何理由阻碍合作社提供免税增值税发票,坚决执行超市采购“农超对接”产品的增值税抵扣政策。对超市扩张“农超对接”经营面积,政府提供相应补贴或税收减免。对“农超对接”具有一定规模的超市,以其实际交易量为依据,对整个超市的应缴税收进行一定减免作为鼓励。 四是完善农村融资担保体系。建议在山东、陕西、海南等蔬果的主产省份实施农业融资担保基金(公司)试点。担保基金采取中央财政投入、各级地方财政配套的方式,实施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完善担保金补充机制和考核体系。LoCaLHOSt由农业发展银行提供农业小额建设贷款额度,鼓励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参与贷款业务。 五是加强蔬果类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针对“农超对接”的主要蔬菜品种,制定符合需要的国家标准,或者委托行业协会及主要企业制定行业推荐标准、示范品规等,提高“农超对接”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标准化程度;提高超市标准筐、托盘等物流设备的标准化水平,提高物流操作的标准化水平;鼓励超市经营符合标准的自有蔬菜水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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