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与票据的其它行为:出票、背书、承兑等明显的区别开来。我国票据保证制度与民事保证制度在很多方面的不同,通过比较可以使读者更容易的把握两者的不同。通过与国外有关票据保证制度的比较可以使大家更容易发现我国票据保证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优势所在,为以后的票据保证制度的完善提供相关借鉴。
注释:
①谢怀轼.票据法概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0.146.
②曹守晔.票据保证的概念、方式和效力.最高人民法院.
③谢石松.论票据保证制度.法学评论.1996(4).
④胡德胜,李文良.中国票据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
⑤郑孟状.票据法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61-162.
参考文献:
[1][日]奥岛孝康,中岛史雄.商法演习ⅱ.成文堂.1993.
[2][日]铃木竹雄.票据.法支票法.有斐阁.1989.
[3]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4]时永才,冯建平.票据保证与民事保证的区别.法学天地.1997.
[5]曾月英.票据法律规制.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6]史正保.试析中外票据保证制度之差异.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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