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文化转型与古典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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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快乐的人类天性,在市井细民及所谓“不求上进、耽于逸乐”的贵族士大夫中仍有一定市场,故能在主流文学之外维持一个漫长而曲折的支流而不致中断。 另一方面,与诗歌、散文的文体类型相对应,我国古典文学的主流在宋代以前一直是抒情文学独占鳌头。从性质上看,自《诗经》、《楚辞》、汉赋、五言诗直至唐诗、宋词,这些分别代表不同时代的主流文学无不以短篇抒情形态出现,言志抒情的文艺理论始终左右着时代作家的头脑,以此形成了世界文学史中我国古代文学之独特风貌。这就是人们公认的,西方古典文学以再现社会生活作为创作之准则,而我国古代作家则以表现个人情感作为自己创作的基本原则。当然,这中间也有特殊情况,如先秦诸子散文多有议论文字,历史散文更以叙事为主要手段等。但严格地讲,它们有的是应用文体,有的是历史著作,大多数不是作为纯文学来进行创作的。汉以后作品如《木兰辞》、《孔雀东南飞》以及一些笔记、传奇和话本小说虽具叙事文学之内容和形式,但多系短制,且终未形成时代文学之主流,宋以前的代表作家,从屈原到陆游,基本上都是这种抒情文学的创造者,可以说,抒情文学吸引了这一漫长时代的整个文人作家群体,这一点直至宋亡皆未有实质性改变。 与之相反,俗文学特别是戏曲,宋以前一直处于被轻视排斥的地位(这一点已成文史常识)。这当然与我国古代富有抒情传统而缺乏叙事精神有关。因为戏曲文本自身就是一个包括多种艺术手段在内的综合性长篇叙事文学,我国古代讲究个人言志抒情的文学传统与之当然是格格不入。非但如此,如果说小说在我国古代虽然不被重视(被称为“小说家言”,意即不必认真看待,聊备一格而已),但总是“诸子十家”中的一家,而戏曲则连这点可怜地位也没有,表演艺术始终被排斥在文学的殿堂之外。艺人更遭鄙视,男演员称为俳优,充其量作为帝王贵族豢养的消愁解闷的工具,即弄臣而已。女演员更与娼妓无二,可谓卑贱至极。由于此,正统文人(包括才女)避之惟恐不及,遑论涉足!长此以往,我国古人的思维也娴于抒情而疏于叙事,结合想象和综合能力均有所不足(此从我国原始宗教和神话不发达之事实即容易理解),并形成了恶性循环,加剧了思维方式之偏向。这样,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使得我国戏曲在世界戏剧史上既远后于西方古希腊,也远后于东方的古印度,并且如果没有外来佛教等方面因素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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