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实践中刑法适用解释的基本立场 |
|
|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要在司法实践中,在学习理解刑法、适用刑法的过程中,对于什么是刑法解释,刑法是否需要解释,刑法该如何解释,刑法解释的方法是什么,司法适用中又该如何科学运用刑法解释的方法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主要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对司法实践中刑法适用解释的基本立场作出一些论述。 关键词刑法 刑法适用 解释立场 作者简介:蔡蕤洁,四川省郫县人民检察院;李芳,四川大学法学院2010级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3-119-02 什么是刑法解释,刑法是否需要解释,刑法该如何解释,刑法解释的方法是什么,司法适用中又该如何科学运用刑法解释的方法呢?在司法实践中,在学习理解刑法、适用刑法的过程中,这的确是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刑法解释到底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呢?刑法界一般认为,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那法官、检察官们在案件具体办理过程中对于刑法规范适用,又是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呢?大多数学者持否定的观点,但亦有少数学者认为,刑法司法解释除了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所作的规范性解释,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做出的适用解释也有是存在。我们认为,“刑法适用解释也是存在的,是法官、检察官在审判过程中对刑法所作的个案性解释就是刑法的适用解释。那么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究竟是否存在着法官、检察官对刑法的解释呢?如果存在,又与最高院的解释有何区别呢?这样的解释效力又如何呢? 本文主要目的是服务于司法实践。防止法官、检察官们陷入简单案件中凭经验行事,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的疑难案件中就感到无所适从的误区。 中国到底需要怎样的刑法解释论呢?中国的刑法解释立场又当如何呢?这直接关系到司法实践中法官们如何具体操作,如何定罪量刑。这个问题现在争论得非常激烈。例如张明楷教授认为:�豍“‘立法原意’是什么,的问题并不是十分明确。就立法者而言,探知立法原意是一个自我认识的过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原意要了解,是不可能的。”“难以确定的立法原意,也表明立法允许解释者在法文可能具有的含义内进行客观解释[1] [2] [3] [4] [5]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论刑法的法益本位重构 下一个论文: 刑法之上的公共安全研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