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德黑客”看伦理世界观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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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们这一神经——要求我们重新思量一些根本性的传统伦理观念,审视“伦理世界观”的现时转变。 一、“黑客道德”不同于“次道德” 在伦理学视野中,黑客道德容易被认定为“次道德”理论范畴,这在一定程度上简单化了“黑客道德”的文化源流;并且试图将作为“黑客”的“人”与作为“职业”“工作”的“黑客”之间完全隔离开来,只要是在“黑客”为指称的一类人的所有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即便在他们身上存在“道德”即为“次道德”。 下面,笔者在梳理“黑客道德”概念的历史文化源流中,指出—方面“道德黑客”不同于“黑客道德”,另—方面“道德黑客”的“道德”(黑客道德)不同于“次道德”。这不是简单的语词搭配,而是与西方乃至整个世界的时代精神紧密相联的。 其一,我们要区分“道德黑客(EthicalHacker)”与“黑客道德(Hacker Ethic)”之间的不同。首先,二者产生的年代不同,其概念的内涵、外延存在着时代文化精神上的差异。从“黑客道德”的产生源头来看,广义上的黑客道德是“黑客共同体中共同遵守的哲学价值观”,黑客文化及其哲学价值观酝酿于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麻省理工学院(MIT);而“黑客道德”这个词的诞生要归功于记者利维(Steven Levy),1984年他首先在《黑客:电脑革命的英雄》一书中使用。在这里,利维主要想表达的是:“黑客”促进了电脑作为个人有权使用的产品在免费信息的访问、存取等日常功能上的推广和普及,这极大方便了我们今天的生活并改进了生活质量。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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