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德黑客”看伦理世界观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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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黑客群体中“一个恶意的爱管闲事的家伙,他试图在网络上逡巡溜达的同时发现一些敏感的信息”的一类黑客,试图将他们清除出去,而命名为“Cracker”(骇客)。这些人是“破坏者”,而非“正派之人’(Decent Person)。因而,传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
中国论文联盟*编辑。统意义上的黑客道德也可以界定为是“骇客道德(Cracker Ethic)”,以区别对应于人们传统观念上对待“黑客”的价值评判与定位。 这样,在上面区分的基础上,我们就很容易回答“黑客道德”与“次道德”之间的关系了。如果认定黑客道德就是“次道德”,它最多是将“骇客伦理”完全等同于“黑客道德”,这无论是在概念的严谨性还是在指称对象上都是“以偏概全”。道德黑客所要遵守的“黑客道德”显然不是某一特定群体的特殊行为规范和价值认同,“道德黑客”逐渐摆脱了一种“亚群体”环境,成为一种“职业伦理”“工作伦理(Work Ethic)”,黑客道德也就逐渐成为一种具有“普世”价值的伦理精神。但是,“道德黑客”的兴起,警示我们面对一个有恶的世界,随大流的恶行并不具有必然的合理性,而且,在此环境中的教人求善的“次道德”沦为“伪善”。 于是,传统伦理学理论所构想的一个“无恶”的道德理想世界遭到颠覆,而传统伦理学教人“求善”的教化方式也受到挑战,因而,一种“伦理世界”观念层面的转变就尤为严峻和紧迫。 二、从“无恶”的世界到“有恶”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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