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德黑客”看伦理世界观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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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o;远离上帝的一切才是有益的,拯救灵魂,就是绝对异于上帝之处(虚无、恶)寻找并爱上帝。”这种“异于”上帝的感受和态度,使其坚定地生活在“有恶的世界”之中,不逃避,不埋怨。 因而,现代伦理学是在如何面对“有恶的世界”——有恶世界的伦理学——而成为现代的。可以说,有恶世界的伦理学是“善的彼岸世界”摧毁之后,对现世真实的有恶世界的关照,是新历史状况下的“道德何以可能”的另一种存在空间与形式。这不仅有理论理性上的分析证明,更有现实历史事件的冲击和影响,而且,一定程度上前者是在针对后者的哲学反思中获得的。 这就是“奥斯威辛事件”,对犹太人的大屠杀,现代人类文明史上的“道德灾难”。奥斯威辛事件中,我们不仅仅要面对所谓的穷凶极恶的纳粹党徒,而且还有众多的一般性的参与者、命令执行者,以至包裹在理性外衣下的政治制度。这些因素的组合使得“大屠杀”成为可能,因而,“大屠杀在技术与管理上的成功要部分地归功于娴熟地运用了现代官僚体系和现代技术所提供的‘道德催眠药’”。更为重要的是,个体人的生存与“理性化”的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在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采取德冷漠的态度是完全合法的,只要符合工具理性的需要,‘公共领域’的一切行为都可以不受道德约束和控制,人们毋需为之承担任何真正的道德责任。”因而,在这样一个“非人性”的世界中,也会发展出一种“特殊”的人性;而这种特殊的人性状态又维护着这一世界的存在。在现代世界中“恶”的存在再也不是“单一”的形态,而是复合式的,这一“荒谬不在世界,亦不在人,而在这二者的关系”之中。 因而,有恶世界的伦理学就至少面对两个方面“恶”的侵扰,一方面是“制度之恶”,作为伦理精神客观性形态的社会制度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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