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德黑客”看伦理世界观的转变 |
|
|
际电子商务组织EC-Council所承认。现在,国外很多大学开始为学生提供相关课程,以便学生能够获得“道德黑客”的技术认证(CEH or CNDA)。 其二,“道德黑客”意义下的“黑客道德”是不同于“次道德”的。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次道德”。“次道德”、“亚道德”不是一个严谨的学术用语,或者说只是对一些道德现象的笼统概括,其最典型的表现就是“盗亦有道”,所以,它“通常指的是违法者在实施不正当行为的过程中客观上形成的所谓‘行规’”。比如小偷窃取他人钱财以后,把对自己无用而对失主很有用的证件、钥匙、手机卡等“完璧归赵”;绑匪劫持人质后只勒索钱财,而不伤人性命;贪官在受贿之后,不是中饱私囊,而是用来扶贫帮困;等等类似行为。所以,“简言之,次道德也就是犯罪者在进行犯罪活动时,由于道德良知未完全泯灭,采取某种道德手段从而减轻了犯罪行为对社会或他人的危害。”。因而,次道德是发生在社会“亚群体”甚至是“犯罪群体”中一种受制于“潜规则”的所谓道德行为。“次道德”或是为了维护小群体的继续存在,或是受到犯罪行为严重后果的震慑而尽力减轻危害,所以,次道德是在面对“恶的不可避免性”时的一种利益权衡。在此,“次道德”的发生就有两个前提:一方面认为“恶行”是不可避免的,有恶的社会成为一个常态的状况;另一方面是作恶者“自以为是”的良心发现,认为自我仍是有良知的。不难发现,在如此环境下教人求善的“次道德”就是不折不扣的伪善。 于是,黑客道德与次道德之间的区分,在我们这里就变得更为复杂。这里,我们还要区分“道德黑客”的道德是不同于传统意义上“黑客”的黑客道德的。在雷蒙德(Eric.S.Raymond)的《新黑客词典》中,就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
上一个论文: 元话语的评价赋值功能 下一个论文: 休闲与娱乐:两种文化形态的联系与差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