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监管哲学的转向及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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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因此做到“善治”,那么,无为就只能被看作是管制当局的失职。因为,社会通过一定的公共选择过程决定设立相应的金融监管部门,就是希望它承担责任,发挥特定作用。如果监管部门无所作为,只关注结果而忽略过程,那就意味着监管部门选择了推卸责任,其存在也就因此而失去了合理性。更关键的是,只关注结果而不去关注本来可以在银行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反而会使得本来可以避免的危机更容易发生。 而在新的监管哲学下,加强监管部门的权力也不只是为树立权威,而是为了更好地落实精心制定的管制条例,是为了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效运作。实际上,强调市场约束的监管哲学的一些具体思想和监管的技术手段,已经成为人们分析问题的共同的知识背景,这保证了监管部门在权力加强的同时,也受到必要的制约。 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对于金融监管哲学发生的转向就不应只持有简单的理解,更不能依据这种理解来观察或要求新监管哲学下的监管政策和制度设计。这意味着,在做出金融监管哲学发生了转向的判断的同时,有必要避免仅从简单的观察出发做出表面化的判断,而是应该有更持平的理解,认识到所发生的转向只是监管理念侧
论文联盟*编辑。重点或立足点的转变。而在金融监管的过程中,只有微妙地把握好管制部门正规权力的实施与市场约束的自发作用之间的平衡,才能真正实现监管的目标,无论哪种监管哲学都是如此。 二 促使美国金融监管哲学转向的因素 乍看起来,此次美国金融监管哲学的转向发生在次贷危机爆发以后,因此,金融危机的不断深化可以说是驱动因素。历史地看,也正是1929~1933年的大萧条导致了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的确立。但仅仅是金融危机本身并不足以引发监管哲学的转向,更相关的促进因素是金融危机使得人们对原有监管哲学产生了怀疑,发生了普遍的认知危机。另外,如果人们不能就改革方案达成初步的共识,也谈不上监管哲学发生转向。 (一)基础性因素:普遍的认知危机的发生 次贷危机本身并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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