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法:构筑法学理论体系的重要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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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第一个把严密推理法则加以系统化的人,而大家认为他的门人按逻辑次序整理了定理。……不管柏拉图派有否根据明确的公理真正用演绎法整理过数学,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即至少从柏拉图时代起,数学上要求根据一些公认的原理作出演绎证明。由于坚持要有这种形式的证明,希腊人得以把此前几千年来数学里的所有法则、步骤和事实全部抛弃。”[2] 亚里斯多德三段论逻辑的创立是对公理法的一次成功的运用,对公理法的应用和传播都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但是,对公理法发展和传播起到更大作用的是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该书讲述的465个定理全部是从5个公理和5个公设、23个定义推导出来的。《几何原本》中的公理、公设的选择很有水平,基本概念的提炼也恰到好处,所以,公理法在《几何原本》中得到了最成功、最经典的运用。 公理法最早产生于数学领域,但是,当公理法形成后,由于它的优点极为显著,所以,这种方法很快就越出数学领域,成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众多学科争相借鉴的方法。 那么,与其它方法相比公理法在构筑法学理论体系时有什么优点呢? 首先,公理法能把法学的众多零碎成果整理成有条理的理论体系,实现理论的综合。公理法可以探索到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中蕴涵的内在规律,发现原先不了解或没料到的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魏尔说:“公理方法常常揭示表面上相差很远的领域之间的内在关系,并使它们的方法能够统一化。”[3]在欧几里得之前,希腊数学家已发现了许多数学定理,但这些数学定理相互之间并没有多少联系,欧几里得采用公理法,把这些定理组织成有条理的理论体系。所以,一门学科若采用了公理法则标志着这门学科理论体系的成熟。在法学理论的建构中,我们应尽量采用公理法整理那些零碎的法学知识,使之成为系统的、有条理的理论体系。 其次,公理法能使法学理论体系无懈可击,增强说服力。公理法的出发点是公理、假设,如果对公理、假设无异议,那对以公理、假设为出发点而演绎出的结论则应无异议。采用公理法所建构的法学理论体系逻辑严密,环环相扣。尽管经过了多次演绎推理,但结论仍具有必然性。在这里,承认前提则必须承认结论,结论是前提必然推导出的结果。 再次,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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