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八十年代文学与五四十年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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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学”与“五四十年文学” (一)文学创作理论 八十年代的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界可以说存在着一种明显的自律化的诉求。从文化大革命这场以丧失人性、人道主义,丧失人的自我为前提的封建文化专制运动中走出来的知识分子,面对国人在这场噩梦中所遭受到的情感创伤,他们首先从文学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五四时期所倡导的人的概念以及文学主体性的观念在这一时期重新被提起。1986年,刘再复在其《论文学的主体性》一文中明确提到,文学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应该“恢复人的主体地位,以人为中心、为目的”。[1]这就把文学从政治的附属物这一角色中解救了出来,回避了革命话语中大肆宣扬的文学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功能,并且确立起了文学自身的独立价值与审美本质。另外,“重写文学史”的呼声在八十年代得到了强烈的响应。从革命梦呓中走出的人们开始重新打量那些曾“被特殊的政治禁忌所遮蔽的历史事实”,[2]他们要么钩沉历史、补白既往,要么“颠倒原有的经典序列,重新思考和重新命名经典”[2]。可以说,八十年代文学界“重写文学史”的运动就是要“通过对文学经典与文学大师的重新命名和排序来凸显文学的非意识形态化和文学的审美价值的”[3],从而确立文学的主体性意义。这与五四时期文学先贤们所倡导的理论,从某种程度上讲,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五四文学精神的本质特征,即在于:“在审视传统时俯视一切、怀疑一切的批判态度,迎纳外来新潮时的开放,宽容的民主意识,建设新文学时基于对人的主体性的推崇而体现的独立创造精神。”[4]而人的发现和文学的自觉则是五四在反思传统和迎纳外来思潮时最积极、最有价值的成果。不管是“为人生”的文学观还是“自我表现”的文学观,都比之前任何时候更加注重文学创作的主体意识。虽然“为人生”的文学强调的是作家主体对于社会人生的关注,而“自我表现”的文学则偏重于作家主体对“自我”的确认,但两者突出的都是大写的“人”。很显然,对于大写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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