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党建工会 >> 记要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诉讼欺诈侵财行为的定性           
诉讼欺诈侵财行为的定性

诉讼欺诈侵财行为的定性

提要: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加快,通过法律规范解决矛盾成为人们必然的选择,而在此过程中衍生出的诉讼欺诈问题也渐渐凸现,负面效应较大。我国现行法律对此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对诉讼欺诈问题仅有理论上的阐述。本文从司法实务角度探究诉讼欺诈的特点、产生原因等,以期能够找到诉讼欺诈问题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一、诉讼欺诈的定义

目前司法理论界达成共识的是,诉讼欺诈一般是指民商事审判中,或者案件执行中,出于非法占有或危害对方或者第三人财产利益,或者危害对方或者第三人其他特定利益的目的,通过利用形式上正当的司法诉讼程序,以虚构的或扭曲的证据及事实,使得人民法院在案件审判或执行中作出有利于虚假诉讼方的结果,进而获取利益的行为。

二、涉嫌诉讼欺诈侵财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产生诉讼欺诈的动因主要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根据司法实务中不完全的统计,主观原因有以下几类:

1、夫妻一方为在离婚诉讼中获取更多财产,在起诉离婚前,与其亲友串通,捏造虚假借据;2、陷入困境的个别民营企业,在公司资产不足偿还债务时,与他人串通,出具虚假借据,转移公司资产;3、部分自然人在拖欠大量外债时,与其亲友恶意串通,虚构债务,造成资产不足偿还债务的假象,迫使真正债权人作出让步,达到少还债务之目的,或将财产转移到亲友名下,以保全自己的部分资产;4、部分非法从事发放高利贷的人员,为规避法律对高利不予保护的规定,在出借本金时,要求借款人将高利计入本金一并出具借据。WwW.ybask.CoM

5、部分伤残不够等级或者低等级的人为了索取更多的赔偿利益,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伪造伤情,提高伤残等级鉴定。

产生诉讼欺诈的客观原因有二类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第一种因素。

1、我国现有的民事审判体制,经过十多年的司法改革,我国的民事审判体制已经从过去的主动纠察式职能审判方式过渡到按照各方当事人举证法院居中裁判的方式,虽然法院对个案还保留着依法调查的权利,但实践中主动行使的已经越来越少,这种审判方式更多的强调当事人的自决权,法院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干涉当事人之间的私权利的处置,因此一般对双方合意的司法诉讼不予以干涉。这就为诉讼欺诈产生制造了合适的客观环境。

2、案多人少,诉讼费收取的降低等现实法官的审理环境是诉讼欺诈产生的另一客观原因,以我们射阳湖法庭法官一年审理的案件数为分析的基础,几乎每名一线法官的办案数人均都超过了100件/年,就更不要说经济发达地区的法官办案数甚有超过200件/年的情况了,按照这一办案数量,每起案件的办案周期平均只有2-3天,再加上现有的法院办案经费和办公条件(车辆)的限制,即便法官想去核实有关案件的真实情况,也是心有于而力不足。

三、诉讼欺诈的定性

对诉讼欺诈行为究竟如何处理,目前实务中尚没有明确的定论。一般分为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和构成犯罪的两大流派。

第一种,也是主流的理论,认为诉讼欺诈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对民商事诉讼中诉讼欺诈行为按照违反民事诉讼的行为处理,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该《答复》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07条第1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份批复的根本观点是将诉讼欺诈作为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来处理。

第二种,认为诉讼欺诈构成犯罪。但问题在于究竟构成何种罪?

⒈认为诉讼欺诈构成诈骗罪。

该理论认为,诉讼欺诈的表现形式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司法机关的司法判决或司法执行,从而获取受害方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应当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⒉认为诉讼欺诈构成敲诈勒索罪。这种观点也是笔者的基本观点。

从犯罪的构成要件来说,诉讼欺诈符合诉讼欺诈的犯罪构成。诉讼欺诈的目的在于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正如上文分析的诉讼欺诈在实际审判中常见于民间借贷、破产纠纷、合同纠纷等财产类案件,这些案件中行为人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就是为了免除自身应付义务,这一点上符合敲诈勒范文大全整理*索的犯罪目的。而且诉讼欺诈中行为人所采用的手段也是表现为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办法,只不过这种威胁或者要挟的表现形式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证据的方法,通过法院作出裁判和执行行为,借第三者法院的手,通过司法判决方式威胁当事人不情愿的被动的交出自己财物的行为,因此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犯罪构成。

四、

诉讼欺诈防范

为有效遏制诉讼欺诈案件的发生,维护法律权威,笔者提出以下应对措施:

⑴、强化民事诉讼的案件审理的审查和调查机制

①审理中发现有诉讼欺诈嫌疑的案件,审判人员有权责令当事人接受法庭调查或出庭参加诉讼,有权责令当事人出示原始证据,有权责令相关证人必须出庭接受法庭调查。如拒不履行上述义务,法院有权以妨碍民事诉讼对其进行处罚或者以原告举证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②审判人员有权责令相关当事人明确陈述债务产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用途、支付方式、支付依据、基础合同以及债权人的经济状况等,如当事人拒不陈述或陈述明显不合情理,法院有权以事实不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对当事人提出的调解请求不予采纳;③如属单位借款,债权人在提供基础借款合同的同时,必须提供单位入帐正式财务收据,或借款已汇入该单位帐户的银行凭证,否则,不

[1] [2] 下一页

  • 上一个党建工会:

  • 下一个党建工会:


  • 看了《诉讼欺诈侵财行为的定性》的网友还看了:
    [记要]知识产权诉讼中电子证据的认定
    [记要]浅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记要]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可行性分析
    [记要]民事公益诉讼探讨
    [记要]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记要]新刑事诉讼法下刑事和解问题研究
    [记要]行政审判诉讼管辖制度改革研究
    [记要]小额诉讼之实践探析与制度完善
    [记要]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记要]自然人冒名诉讼的民事处理路径

    记要
    普通党建工会卫生局机关党支部个人整改措施
    普通党建工会法制办机关党支部争先创优活动方
    普通党建工会浅谈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程序在审
    普通党建工会镇党委党校校长个人年终述职总结
    普通党建工会平凡的教师:工作总结
    普通党建工会校庆文艺晚会策划书
    普通党建工会上半年创模工作总结
    普通党建工会老干部工作论文
    普通党建工会对加强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思
    普通党建工会浅谈派出所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普通党建工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落实党
    普通党建工会论中国司法的局限性
    党建工会
    普通党建工会[三农问题]推开农村税费配套改革要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区领导年终廉政述职报告
    普通党建工会[事迹材料]####县##镇##村党支部书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在维护监管场所稳定和谐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12.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
    普通党建工会[入党相关]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模本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全区安全生产暨消防安
    普通党建工会[事迹材料]大别山下的检察雄师(检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移动公司演讲稿--用青春
    普通范文[规章制度]车费管理规定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某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
    普通范文[零八零一]-开展爱心活 实施平安工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煤炭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人行支行企业服务年活动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三位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就职演说]爱岗敬业演讲稿就职演说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在XX广大家具超市有限公司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
    普通演讲[会议发言稿]在全县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开幕式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小学班主任竞聘演讲稿
    工作范文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普外科医师进修心得体会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现今企业所面临的五大严峻
    普通总结[辞职报告]集团公司职员辞职报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统战部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梳
    普通总结[工作计划]创先争优活动个人计划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加强调研工作 服务司法实践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商品房预售合同参考范本
    普通总结[调研报告]认真学法 依法办事
    普通公文方案[合同范本]技术咨询合同(4)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X工业园区2007年党风廉政建
    普通党建工会[政府政务]在物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贯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学校普法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