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影响性诉讼个案的法律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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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案件的事实和判决后,最后均郑重声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第1款之规定,在总结审判经验时认为该案判决“可供各级人民法院借鉴。” 【参考文献】 {1}徐爱国,霍姆斯法律的道路诠释[j].中外法学,1997(4):115—118. {2}刘卫政,司徒莹怡.疏漏的天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151—184. {3}左滕宇.试论判例在我国法律渊源中的地位[j].河北法学,1988(2):23—26. {4}徐晓玲,刘德福.案例分析的法律价值[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4(6):135—137. {5}卓泽渊.中国法治[m].北京:中国编译出版社,2006:131—134. {6}吴荣.个案的价值[n].南方周末,200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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