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过程中的政策利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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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教师教育的发展”这一现实社会问题。先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东北师范大学讲话时指出:“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家,中国得有成千上万的杰出的教育家来办学。”\[5\]随后教育部在2007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加强教师教育和发展,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的试点,引导各地建立鼓励优秀人才当教师的机制。”这标志着“免费师范生教育”已上升为教育政策议题。而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正式提出则标志着免费师范生教育正式进入政策议程。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的政策目标在文本中是这样描述的:“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培养大批优秀教师,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由此可以看出,作为政策提出者,教育部在该政策中的政策利益主要是在其自身的主导价值取向对国务院及国家领导人“民生和教育家情结”价值取向的主动回应作用下形成的。 这种“教育家办教育”的终极理念和价值取向实际上就是教育部政策利益中的一部分,表现在文本中的描述为“培养大批优秀教师,鼓励优秀青年投身教育工作”。此外,教育部作为政策制定主体中的教育行政机关,可以运用教育行政权力完善规章制度,为政策运行提供各种资源保障,随时监控政策评估效果。这种权力本身及其行使构成了教育部在免费师范生教育政策中政策利益的另一部分。 进入教育政策议程之后,便是政策方案的设计与起草。在现实的政策过程中,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直接参与了具体政策方案的设计。6所部属师范院校是该政策制定主体中的政策制定参与者,参与免费师范生培养方案的设计。尽管他们无法像教育部一样直接行使教育行政权力,但可以在接受教育部的行政外部分权(授权或委托)后间接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将自身的价值取向通过具体内容的设计作用于政策目标群体——免费师范生。例如,免费师范生在入学前签订的协议中关于学生在校期间完成的培养计划和学业任务、毕业后到农村学校服务的具体年限、违约金的数额等内容,均由6所部属院校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谈判协商来完成。此外,我们注意到,6所部属院校既是该政策的制定主体之一,又是政策的执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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