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源控制权与审计师轮换的治理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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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导致资本市场形成了以行政权力和关系网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决定了审计师资本(包括审计师的个人人力资本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资本)的增值方式依附于权力与关系的耦合,这影响了审计师的权力分布与责任约束,进而影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产权结构安排及资源配置模式。一般来说,在市场竞争和声誉机制主导的条件下,公司如果愿意支付更多的费用聘请高质量审计师,则说明公司有审计需求,也更加重视审计服务价值。然而,我国上市公司却普遍倾向于聘请本地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且支付的费用比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要低得多,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高质量审计需求相对不足,聘请审计师更多的是出于满足监管的需要[610]。 由于审计有效需求不足,审计师个人人力资本和会计师事务所组织资本的价值增值便主要依赖于客户以及对客户的控制权,而不是依赖于以独立性为核心的声誉资本。如果以经理、控股股东等为主要成员的公司“内部人”和以中小股东、债权人等为主要成员的公司“外部人”的利益发生抵触,审计师的资本增值方式则被约束于维护公共秩序或私人秩序的冲突中。相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公司“内部人”更倾向于与审计师单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结成长期合作关系,这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并不是一个稳定的利益主体,具体执行业务或掌握客户资源的审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审计师的利益会出现偏差。 因此,在信息分布不均匀以及不确定性增强时,熟人关系所隐匿的信息及特殊信任机制为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低成本的运行通道,即 出于节省交易成本和稳定关系网络的考虑,利益集团更愿意与审计师(合伙人)个人维持交易关系,而不是会计师事务所。据统计,截至2002年审计结束,由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工作在5年及以上的355家公司中,有60%的公司超过5年均由同一个审计师来签字[2]。刘峰等对原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客户流向的研究也表明,客户更注重审计师个人而不是会计师事务所[9]。从审计师的角度来看,与客户的长期稳定关系可以帮助审计师获得控制权收益,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增值。不仅如此,我国相关法规还为会计 师事务所的民事诉讼设置了前置条件,即投资者要起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职,必须经得行政部门的认定,否则无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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