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和“中国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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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和“自然”本身的理论学说。从马克思一生的理论旨趣来看,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的阐释和憧憬产生于他对资本主义社会及其发展趋势的分析。具体说来,马克思把对社会主义问题的思考纳入到人类社会为何和何以能够超越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阶段乃至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个性和全面发展)的未来理想社会的可能性这一问题域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和学说来看待的同时,也试图把这一理论和学说与社会历史实践结合起来。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初步并较为系统地提出了他对“社会主义”的看法:“……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已经不再需要这样的中介;它是从把人和自然界看作本质这种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感性意识开始的。社会主义是人的不再以宗教的扬弃为中介的积极的自我意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商品章节中描述了未来社会的存在形式:“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社会体现为“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反对“真正社会主义”一节中,马克思针对德国一些学者歪曲法国社会主义的学说并用德国的哲学来粉饰法国社会主义学说的错误行径时指出:“这些著作即使在宣传某些体系,也是以实际的需要为基础的,是以一定国家的一定阶级的整个生活条件为基础的。”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学说是以理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其内容却深深扎根于现实生活之中。恩格斯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明确地界定了“社会主义”。“现代社会主义,就其内容来说,首先是对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有财产者和无财产者之间、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以及生产中普遍存在的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的结果。但是,就其理论形式来说,它起初表现为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学者们所提出的各种原则的进一步的、据称是更彻底的发展。同任何新的学说一样,它必须首先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虽然它的根子深深扎在物质的经济的事实中。” 在马克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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