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和“中国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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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恩格斯看来,“市场”本身是作为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生产力发展,产品有剩余,人们社会需要之间的互相补充)的“交往方式”。“市场”这种交往方式的社会性质主要是通过资本主义社会下的商品、货币和资本表现出来,“市场”这种交往方式又借助于商品而逐渐为自己开辟道路。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实现于资本主义社会所开创的社会历史条件,而“市场”、“商品”、“货币”和“资本”又集中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社会特征。马克思曾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阐述了实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将经历一个低级阶段,即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显然,这里通行的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 (二)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与“市场”关系内在机制的阐述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是从“商品”人手,资本主义社会下的“商品交换”又与“市场”、“货币”和“资本”问题内在关联,这就决定了对社会主义的思考离不开对“商品”、“货币”和“资本”问题的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及《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相关部分中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这些分析成为思考“社会主义”和“市场”两者关系的重要体现。这些分析有助于人们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本真看法。 首先,马克思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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