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和“中国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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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向行将到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计划生产投降。”马克思也认为:“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虽然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而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是平均来说才存在,不是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马克思把“商品交换”原则视为资产阶级权利的集中体现,“商品交换”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一种经济交往方式,未来的社会将取代这一“商品交换”方式。正如叶汝贤教授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对市场机制的高效率曾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资产阶级利用它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但他们并不认为社会主义可以采用市场机制,而认为必须用计划经济代替它。”当然,马克思对这个取代过程的认识充满了历史感和现实关切,即“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一方面,马克思是从资产阶级法权的意义上看待“商品交换”的,而“商品交换”又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把超越“商品交换”的原则归结为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而要达到这一点,马克思也承认“商品交换价值”有促进个人能力全面发展的一面,即“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 (三)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与“市场”关系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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