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的幽灵:心理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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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因而弗雷格的心灵是主观的、私人的论断是不能成立的。心灵是主观的、私人的东西仅仅是弗雷格对心灵性质的假设,仅仅是他自己对内省心理学的认识,“为什么弗雷格要假定,任何心灵的东西是主观的、私人的?这是否与他只熟悉内省的心理学有关系呢?”[21] 实际上,弗雷格对心灵性质的这种假定是把某些心理的属性误归于心灵,把心灵的东西误认为是心理的东西。神经科学家贝内特(M.R.Bennett)认为,很多哲学家与科学家把大量的心理谓词归于心灵的想法是错误的,心灵不是某种实体,心灵实际上是各种人类特有的能力及其运用,以及人类的特征品质,具有心灵就是拥有各种不同的理智和意志能力——尤其是一个语言使用者运用概念的能力,这种能力使自我意识和自我反思成为可能[22]。弗雷格在反心理主义的时候是把心理与心灵混淆着在使用,一会使用“心理的”(of psychology),一会使用“心灵的”(of mind),没有意识到心理与心灵的不同,没有将之区分开来,从而使其在反心理主义中把人的心理驱逐出逻辑的同时,也把人的心灵驱逐出去了。
以往的哲学家虽然觉得弗雷格把心灵与逻辑相脱离不妥,但是对其的驳斥却显得无力,或者说总存在这样那样难以解释的东西,就是因为没有指出心理与心灵不是同一的。如果不能够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就不能够顺利地回答心灵为何可及客观逻辑的问题,也无法避免弗雷格反心理主义带给我们的逻辑与心理主客观之分的诘难。心理与心灵是不同的,逻辑反心理主义是对的,逻辑是客观的也是对的,但是认为心理与心灵都是主观的、私人的,将心灵与逻辑完全脱离则是错的。逻辑内嵌于语言与思想之中,是客观存在的,而人的心灵具有一种逻辑认知能力,这种能力被激发就能把握和建构逻辑。在这个意义上,心灵不再是心理主义的对象,把心灵把握逻辑的问题认为是“心理主义在逻辑中的论文联盟*编辑。复活”也是不合理的。 注释: [1]M.Kusch. psychologism.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07, p3. [2]转引于李国山: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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