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已成社会管理大问题(上) |
|
|
规范和保障。但目前,我国现有流动人口的法规条例主要是针对计划生育方面的,尚未有一部全国性或地方性的关于流动人口的综合性法规或条例,流动人口的政治参与和自治管理因而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 早在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广东团的代表林文就提出了关于制定《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的议案。他建议进一步明确流动人口拥有的合法权益和应该承担的义务,建立健全全国性的流动人口组织管理机构以及配套财政保障机制,制定全国性联动的流动人口申报暂住制度。 对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政府不但要将流动人口管好,更要把流动人口服务好,为流动人口排忧解难,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求职、就业、就学创造有利的条件,切实维护和保障外来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在未来工作中,要更加关注流动人口问题,早日制定关于流动人口的法规,使其种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当前流动人口的主要特征 我国城市化水平曾较长时期保持稳定。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市化水平开始大幅提升,流动人口也随之快速增加。到2011年,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突破一半,改变了我国人口总体结构。当前流动人口主要有以下一些特征: 结构发生变化,组成更加复杂 一是年龄结构发生变化,中年农民工和儿童比重增加。在2000年,流动人口主要由年轻人组成,呈现明显的年轻化特征。到2010年,流动人口不仅变“老”了,40岁以上农民工的数量和比例都增加了;而且变“小”了,流动人口子女到城市里与父母一起居住、接受教育的现象越来越多,全国流动儿童比例已经超过留守儿童比例。二是性别构成渐趋均衡。近几年,更多的已婚农村女性进入城市,流动人口呈现出家庭化流动趋势,促使性别比趋于均衡。2010年全国流动人口监测数据显示,已婚流动人口中有84.5%与配偶一同流动。 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职业技能总体较低,多在技术含量不高的岗位上工作,工资待遇不高, 工作不稳定。不少人在不同城市、地区之间流动,即使在同一城市,也频繁更换工作。流动人口在一个行业内平均就业时间只有3年左右,而在流动人口大量聚集的住宿餐饮业,平均就业时间仅为32个月,在制造业仅为35个月。 流动人口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
上一个论文: 流动人口已成社会管理大问题(下) 下一个论文: 台州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的难点及对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