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已成社会管理大问题(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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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持证人被纳入社会保障系统,可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享有同等的公共资源;重庆市施行户籍制度改革,为转户入城的农村人穿上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的“五件衣服”,等等。 但目前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保率仍然较低。《报告》显示,就业的流动人口中,52%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特别是在工伤风险较高的采掘、制造、建筑业中,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分别为58.4%、48.9%和25.1%,远未达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参保要求。 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比例更低,仅为10%左右,而参加新农合和新型养老保险的比例尚不到10%。此外,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跨省转移。《报告》显示,流动人口养老保险转移比例低,异地接续仍然困难。在参加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流动人口被访者中,74.7%没有将养老保险转移到现工作城市。这将造成前期缴费的失效,不能为流动人口未来生活带来真正保障。不了解养老保险接续政策以及接续手续复杂是流动人口未能进行养老保险接续的主要原因。 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按照规定,不管农民工在哪里工作、参保,不管在一家企业、一个城市参保时间多长,其记录都可以由政府累积起来。这样,农民工可以比较容易地累积到参保15年的标准,从而在达到法定年龄后,不管是留在城市工作,还是回乡养老,都可以从当地的政府机构领到养老金。 “解决流动人口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影响流动人口发展的政策和体制问题,为流动人口的生存发展提供公平的外部环境。”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表示。“流动人口在未来长期存在,政策、措施不能短视,要长期化、制度化。”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认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认为,为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应改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健全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等促进进城农民向市民转变,建立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城镇管理体制,深化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
1.1%的流动儿童未按规定完成义务教育 流动人口的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也不容忽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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