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的设定应贴近市场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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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标人必须企业内部成本的信息,但由于承包商本身利益驱动或是业主选择承包商方式的限制,承包商在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时,为了竞标成功往往仅提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而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而招标人对此往往考虑不周。因此依据投标人自己披露的信息及市场上反映的个别信息,作为招标人的业主很难甑别其真伪,无法改变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而业主要想获得这方面的真实信息,代价极其巨大或者根本不可能。 此外,信息的产生与运用并非是免费的,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活动中,处于信息拥有劣势的招标人为了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投标人对自己利益的侵犯,一般会在交易前通过调查、咨询、分析来增加对投标人的行为、产品信息的掌握程度.在中标签订合同后又要监视其是否信守合同等.然而所有这些都需要支付巨额的信息成本。如果招标人预期信息生产的成本高于他可能从中获得的利润。而且尚不能获得充分和有效的信息.此时招标人就会选择放弃信息的搜取,这样也就很难确定贴近市场实际的最高限价。 2、设置最高限价的随意性是引起最高限价远离市场实际的主观原因。 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有的是按照上年度同类项目招标的中标价再下浮几个点设置的,有的是根据个g0建筑企业提供成本价下浮几个点设置的,有的就是在预算价基础上下浮几个点设置的。所有这些最高限价的设置都具有随意性,没有认识到最高限价在招标活动中的重要性,甚至有招标人认为最后中标价在合同中才起作用,而没有考虑该中标价是否科学、合理、贴近市场实际,从而随意设置一个不起“限价”作用的“最高限价”。lOCalHosT在实际应用中,最高限价的设定在操作上也很不规范,没有对拟建项目进行充分测算,也没有对现行市场情况进行调研,设置最高限价过于随便,设定的最高限价远离市场实际。容易因限价过紧出现流标现象或因限价过松而失去其限价的作用。 二 最高限价合理设置的方法 招标人通过设立最高限价,可以谨防招标响应人在投标时报价过高,导致高价中标,让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维护自身的企业不要投标。 总之,制定合理的最高限价既要综合考虑完成项目所需要的成本因素,准确判定市场供求状况,招标采购人应针对项目的“个性”,准确判定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采购产品的制作过程以及必要的技术措施即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所需的工期和质量方面的要求所需要的实际成本,同时还应注意到招标项目的个性,如有特殊内容和要求,在最高限价上应作相应的增减。 科学,合理,贴近市场实际的最高限价既不会限制潜在的投标人投标,也保证了招标人的投资效益,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应该获得一定利润,工程项目的投标价格应该在业主对工程项目价值的估价与承包商的建造成本之间,让所有投标价格均在限价内小额徘徊,这便有利于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选取优秀的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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